而在这次世界大战中,美国能够成为帝国的头号强敌,也正是其相对集权的制度赋予了美国总统太大的权力,使得美国总统可以根据利益集团的需要,通过控制舆论,制造国家与民族情绪的方式,将美国带入了战争,并且成为了协约国集团的头号强国。
要想使美国不再对帝国构成威胁,就得在美国推行民主政治。
如此一来,就必须变更美国的行政区化与政治体制,让没有占到人口多数的白人种群失去政治特权,从而失去控制美国的能力。
比如,在美国现行的政治体制中,是用间接选举,即选举人票的方式来确定总统。
人口并不占多数,但是以白人为主的东北部地区的几个州拥有过多的选举人票。相反,在人口较多,但是以少数族裔为主的西部与西南部各州却没有几张选举人票。因此,在美国的历届总统选举中,不赶当选的全是白人,就连被参选的都全是白人。少数族裔连发言权都没有,又有什么政治权利呢?
在统一了内阁成员的观点之后,萧鼎昆将相关的事情交给了特别委员会。
随后,特别委员会就提出了二套比较可行,但是完全不相关的方案。
一是彻底改变美国的政治制度,即废除总统国会制,仿照帝国的政治体制,建立议会内阁制。
虽然这二种政治体制都是民主政治,但是其行政体系则完全不一样。
在总统国会制中,总统的权力非常大,国会只在用来体现民主,同时制衡总统的政治机构。比如,总统有权直接拟定法案,在国会批准,即正式生效之前,以行政法案的方式暂时执行。即便被国会否决,总统仍然可以继续向国会提交修改之后的法案,并且在一定的审核次数之后,总统可以绕过国会,以行政法的方式颁布新的法案。在此情况下,国会如果仍然不同意新的法案,就只能通过弹劾制度来弹劾总统。因为弹劾需要至少三分之二的国会议员支持,且必须在经过最高法院的审批之后才能正式生效,所以要想弹劾总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相反,在议会内阁制中,内阁是由议会多数党推选出来的行政机构,因此内阁首脑的权力很有限。为了得到议会的支持,内阁首脑必须团结议会的多数党。因此,可以通过设定交替选举制度,使得在野党可以在议会中拥有一席之地,甚至获得多数席位。如此一来,内阁首脑就必须下台,由新的多数党推举新的内阁。当然,如果内阁首脑在行政时与议会严重对立,议会既可以弹劾内阁,也可以通过自我解散,提前进行大选的方式来瓦解内阁,达到重足内阁的目的。
由此可见,二套体制的差别就在于,由公民直接选举出来的国会(或者议会),在与行政机构的博弈中,总统国会制中,前者处于被动地位,而在议会内阁制中,前者处于主动地位。
千万别小看这一点差别,这直接决定了二套民主体制的根本差别。
可以说,总统国会制强化了行政权利,可以使一个国家在某些特殊时期发挥出更大的潜力。而议会内阁制却强化了立法权利,使国家的公权在博弈中被削弱,也使行政权受到了更大的限制。
当然,在战时体制下,议会内阁制的问题也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
相对而言,修改美国的政治体制,相对要容易得多。只是,在推行的过程中,肯定要麻烦得多。毕竟,二百多年来,美国一直施行总统国会制,整套制度已经深入民心,很难让美国的民众在短时间之内接受新的政治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