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扇美眸轻抬,澄净的眼眸中,倒映着沈云山修长的身影。她面带恍然,弱声道:“我与云山表哥,便是悌吗?”
沈云山神情微怔,他长睫微动,轻轻颔首道:“算是罢。”
虽然是沈刘氏亲口允诺,让沈云山教导宝扇认字。但宝扇深知,若是耽误了沈云山太多时间,纵使沈云山觉得无妨,沈刘氏也会觉得她这个远房侄女不识趣。
于是,眼瞧着时辰差不多了,宝扇便悠悠站起身,只道要去帮沈刘氏做事,明日再来请教沈云山。
宝扇离开后,沈云山坐在圆凳上,提起毛笔写字。但宝扇人已经离开,空气中仍旧残留着清浅的香气。而沈云山臀下的圆凳,便是宝扇刚才所坐。察觉至此,沈云山身子微僵,从圆凳上站起身。
他提笔写下了一个“静”字。
平心静气,莫要胡思乱想。
宝扇身子柔弱,前些日子因为淋雨,便躺在床榻上,一副好不可怜的模样。沈刘氏自然不敢让她做些重活,唯恐宝扇瘦弱的身子,又堪堪倒下。因此,沈刘氏只将一些轻省的活计,留给宝扇帮忙。
宝扇柔唇轻启,檀口中念着沈云山教导她的三字经。沈刘氏不懂念书应当声调和缓,沉稳有力,若是像宝扇这般声音缠绵,定然是要被夫子骂的。沈刘氏面上带着笑意,只觉得宝扇的声音,好似树上的黄鹂鸟儿,悦耳动听。
又想到,宝扇口中所念,是自己的儿子教导出的,沈刘氏脸上的笑容,越发深切了几分。
宝扇并非完全不识字,在爹娘尚在人世时,教导过她认字。只是被婶婶接走后,莫说识字,连平日里过活,都要受婶婶刁难。宝扇虽然认字,但也知道自己并非天资聪颖,能被沈云山夸赞一句奇才。且显露聪慧,虽然能得到沈云山一时的另眼相待。但依照沈云山的才华智慧,定然不会屈居在偏僻的村落中太久。他会去往更奢华富贵的郡县,见识到真正才华横溢的女子。到时,沈云山怕是再也不会想起,曾经一个小小女子显露出的聪明。
而且宝扇当真未读过几本书,时时装作聪慧,未免太过耗费精神,且极其容易被戳穿。初时聪慧,后来愚笨,只会让沈云山兴致淡淡。宝扇便要借此机会,彰显自己对沈云山的依赖和仰慕。上至天子,下至平民,对于满心满眼崇敬自己的女子,总会有所动容。但此种崇敬,总要有确切的地方。若是无论一个男子做出何种举动,都满心依赖,只会叫这男子心思膨胀,觉得自身了不得。对于仰慕他的女子,虽然会动容,但却不会用心。毕竟,轻易得到的物件,总会让人怀疑,此物件没有多少珍贵之处。
宝扇仰慕沈云山,信赖沈云山,一是因为沈云山是宝扇的至亲之人,又曾经在她被蒙骗时,拯救于她。二是沈云山才智过人,宝扇一个目不识丁的弱女子,自然对他崇敬。
宝扇来找沈云山时,他刚沐浴完毕,没有束发带,青丝半干,带着水汽的湿意。宝扇脚步微顿,似是觉得自己来的不巧,但她垂下眼睑,深知自己此时来,定然会撞到这副场景,毕竟庭院中的地面未干,仍旧留有水痕,而宝扇尚未沐浴,沈刘氏则是在临睡前才沐浴换衣。
“云山表哥,我,你……我改日再来罢。”
宝扇轻轻转身,脚还未踏出门槛,便听到清冷的声音传来。
“无妨。”
沈云山抓起发带,想要将青丝束起,毕竟蓬头垢面的见人,着实是不体面的。灯火微晃,越发衬得沈云山唇红齿白,刚沐浴后的他,身子舒展,少了一些平日里的疏离和紧绷。
既认了字,便要学会握笔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