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距离你侄子的百日,还有几天,这几天里,一定要好好的招呼他,不要派别人去,你亲自去,这个事情,不要办砸了,说不定,这余风就是我郑家将来最有力的盟友,这一南一北,遥相呼应,即便现在中原再乱,也动摇不了咱们郑家的根基!”
“好!”
“明天我去与布政使谈谈这百姓迁移的事情,拿个具体的章程出来。这事情,再不能拖了,要不然,这个冬天怕是不太好过!”他脸上微微绽开一丝笑容,“原来还以为要花些银钱安置这些百姓,看来,这笔钱,有人替我们出了,只怕他还出得心甘情愿,这就叫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第三百一十四章 放开那个姑娘
福州城里,若论坊市,自是以衣锦巷为第一坊,盖名衣锦,大抵是取自衣锦还乡一词,这个名字,要追溯起来,可以追到宋代,据说宋陆蕴陆藻兄弟典乡郡居此,不过那个时候,这坊市还不叫这个名字,一直到南宋王益祥致江东提刑任,这才更名衣锦。
这就很不得了了,一坊之地,能接连出几个如此名人,别说福州,就是放眼全国,又有几处,久而久之,这坊市原来的名字禄锦,通潮,除了为数不多的老福州,还依稀记得,如今的福州人,皆知有衣锦坊不知有禄锦坊,通潮巷了。
这里一直以来,都算得上是福州城的繁华之处,进坊抬头可见一个高大的牌楼,而牌楼下,摩肩接踵的人流,往往一直可以持续到天黑,实际上,如今福州,可不是万历年间的福州,时不时还有些倭寇过来滋扰,郑家的强势崛起,最明显的表象,就是市面上一片繁荣,当然,由此带来的另外一个后果,就是拿朝廷的宵禁令律,似乎也成了一纸空文,即便是晚上走在这街坊中,也能看到一片热闹非凡的景象。
这天刚刚擦黑,一男一女漫步就从牌坊下悠闲的走了进去,两人的身后,跟着几个家丁之类的人物,看起来,就像是某个富家子弟带着夫人在这坊市来闲游一般。
容七靠在大门边的柱子上,一手从另外一只摊开的手掌上,拈起一枚瓜子,送进了自己的嘴里,“咔哒”一声,将瓜子壳磕开,然后,两片瓜子壳从他的嘴里很是利索的飞了出来,划出一道弧线,落在他面前的青石板上。在那里,已经有了一层不薄的果皮瓜壳了。
这一男一女落入了他的视线,他伸手嗑瓜子的速度,明显的慢了下来,他的眼睛毒的很,这两人和坊里大多数人的打扮都不同,尤其是那个小娘,光是她裙边随着她的腰肢摇荡的玉佩,只怕就不是什么便宜货色,得值得好几十两银子吧。
他的眼光看了看那对男女的四周,很快,他就发现了对方身边若即若离的几个从人,不过,他看了几眼,就没有放在心上了,这几个家伙四肢僵硬,一看就不是练家子,大概是这富家公子请的所谓“江湖好汉”,相对于他的身手而言,这几个人,完全可以忽略。
他不动声色,站直了身子,慢慢的走了过去。而他的身后,一个扎着一个朝天小辫的小姑娘,也是眨巴着眼睛,提着一个小灯笼,蹦蹦跳跳的跟了过去。
“我家世代都是住在这坊市里,再过去不远,转过一个路过,就可以看到我家以前的铺子了!”吴嫣然轻声对着余风说道,那糯糥的,带着一点福建口音的官话,平时余风听起来,也倒不觉得有什么异常,但是,此刻在满耳的闽音中,听起来,倒是让他心情愉快之极,不为别的,光是听了郑鸿逵几天那蹩脚之极的福建官话后,再听自己的女人说话,这种感觉,其实用一个愉悦两字来表达得出的。
“不过,我爹出海前,铺子就盘给人家了,就连老宅的房契,也是抵押给了人,如今只怕也早已经物是人非了!”吴嫣然有些黯然,近乡情怯,这句话,对于她来说,那是一点都没错的,虽然她在这里,还有几个远亲,但是,最亲近的人都不在了,这让她怎么不触景生情。
“有个念想,总归是好事情,若是你愿意,我们再将这铺子,这老宅,赎买回来也是可以的!”余风看着街边的风景,也是有些感触,他浑然没有发现,在他身边走动的行人中,有一双耳朵正张得大大的,将他们两口子的话,一句不漏的听了去。
“你看,那边的刘记肉燕铺子,我从小到大可没有少吃,他们铺子的肉燕,可是我们福州最正宗的,对了,你还没有吃过我们这福州的特色小吃吧,我们去尝一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