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作恶的是权贵统治者,那么,让作恶者自己监督惩罚自己,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吕布让贵族阶层监督官吏阶层,让统治者之间互相监督,这确实有一点点效用,不过,这样做的效用与不监督相比,只是让矛盾爆发的慢一点而已,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不但是理论推导的结论,也是被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记录所证明的,中国每过几十年,抑或二百年,最多三百年就轮回一次,就是矛盾缓慢爆发的过程。
吕布又曾不无恐惧地深入想过,既然权贵统治者作恶的对象是老百姓,当贵族、官吏这构成权贵阶层的两大分支都对老百姓作恶的时候,它们之间凭什么互相监督?其结果必然不是互相监督,而是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官官相护,这又是被中国三千年历史所证实的道理!
既然统治者之间不能互相监督,那么,监督统治者的只能是老百姓。可是,以孔子君君臣臣的理论,国君是比官员高级的玩意,国君和官员是比老百姓高级的玩意,按照等级理论,下级是不能监督上级的。否则,下级岂不是要以下犯上,犯上作乱?在春秋时代,各诸侯国对周天子理也不理,礼崩乐坏,各诸侯国中的士大夫屡屡犯上作乱,各诸侯国之间彼此攻伐,这些都不是孔子所希望看到的。在这种情况下,孔子怎么可能在自己的思想理论体系中加入犯上作乱式的从下对上的监督?
什么是监督,绝不仅是看着,同时还意味着可以批评,在批评不果的情况下还可以施以更强硬的手段。如果监督只是可以看不能说,那不叫监督。如果监督只是可以看可以说,却不可以采取有效措施,那也不叫监督。
监督有三个层次:一是可以看。被监督者如果在这个阶段主动更改错误,监督者的行为可以停留在这一步;二是看了以后说,即批评。被监督者如果在被批评后可以更改错误,监督者的行为可以停留在这一步;三是在监督者看了说了以后都不起效的情况下,监督者有足够的权利和力量让被监督者下台滚蛋,或是对监督者施以必要的强制惩罚措施。
一个真正的监督必须同时包括这三个阶段,缺少任何一环,都不可能形成真正的监督。缺少任何一环的监督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监督。不完备的监督一般是统治者为了糊弄老百姓而丢给老百姓的一个政治玩具。
从春秋战国的乱糟糟中看出来,一个有序的等级制度当然很好,这是勿庸置疑的,这正是孔子想要努力维护等级制度的根本原因。可是,没有监督的情况下,有序的等级制度根本是不可能实现的;可是,如果有切实有效的监督,那么,等级制度就不是等级制度,而是人人平等的制度。
在实践中,高等级者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它们会带头破坏秩序。对于这一点,孔子恐怕也知道,可是,基于等级制度,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向高等级者宣扬他的君子有德和礼乐制度。在等级制度理论的限制下,孔子除了宣扬他的理想外,其他办法也没有!这是孔子的可怜可悲可恨之处!
第714章 道德面前人人平等
郑玄听了吕布一通长篇大论,目瞪口呆,他恍然明白了一些自己原来一直搞不懂的事情,他原来一直认为儒学那么完美,为什么独尊儒术的大汉竟走到这步田地,为什么那些饱读经学的世家子弟们做事毫无孔圣所言的仁义,为什么董仲舒改良的儒学是儒家为皮法家为里,他现在终于都明白了。
吕布看了郑玄那目瞪口呆又似有所悟的表情,稍微停顿了一下,又继续阐述起自己对孔子儒家思想的认知,以吕布看来,响鼓就要用重锤,想要彻底让郑玄接受自己的思想,就要多加灌输:
孔子囿于自己长幼尊卑有序、下级不能反对不能指责上级的等级观念,他不能也不敢说出对恶的惩罚,他只能无力地向上层权贵宣扬他的道德观和周朝礼乐,当上层权贵不听他那一套的时候,他只能无奈地离开。孔子在三十七岁的时候,舍弃鲁国,舍弃鲁君,带领徒子徒孙,去鲁国之外寻求发展。
如果孔子勇敢一些,在提倡君君臣臣的同时,也勇敢地面对君不君的情况,勇敢地思考如何处理君不君的情况,那么,他或许能认识到等级制度是不可行的,是错误的。可惜,所谓的圣人不过和绝大多数凡人一样,也是遇到困难变成头插在沙子里的鸵鸟,不敢直面自己的理论难题!
圣人在实践上并没有严格遵守自己的等级理论,如果严格按照等级理论来说,孔子不应该逃跑,应该忠于生他养他的祖国—鲁国和鲁君,他应该像后来的董仲舒所要求的那样,做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孔圣人不敢在国家体制问题上发出人人平等的呼声,可是,他在人际关系上确确实实发出了人人平等的呼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