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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部郎中、员外郎掌天下川渎、陂池之政令,以导达沟洫,堰决河渠。

工部主事三人,屯田主事二人,虞部主事二人,水部主事二人。

杜睿改制之后,加强了工部的职能,使其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

其七便是杜睿奏请太宗皇帝所设总参谋部,掌四方征战,参赞军机,设尚书一人,为先天竺道行军大总管王玄策,另有参谋二十八人。

唐初﹐左、右仆射及中书令、侍中并为真宰相﹐左仆射居首﹐地位极为尊崇。太宗贞观年间﹐房玄龄为左仆射近二十年﹐成为大唐名相。

在历史上,随着房玄龄病逝,尚书省的地位已在下降。首先﹐是仆射相权的削弱和被剥夺。贞观后期,太宗皇帝在门下省设政事堂﹐为宰相议政之处。参加议政者原为三省长官,即左右仆射、中书令、侍中。

但皇帝又以敕令指定其它官员参加议政﹐称为参加机务、参议朝政等。其官品位较低者则加以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头衔﹐亦为宰相。

其后﹐凡官仆射者必须加此称号﹐才能参加议政﹐才是真宰相。左右仆射逐渐被排除于宰相之外﹐到唐玄宗时就少有仆射参加议政的事例。尚书省因其长官被排除于决策机关之外而成为单纯的执行机构了。

其次是尚书省各部诸司的职权逐渐为新发展起来的各种使职所夺。这种使职由皇帝以敕令任命﹐专管某一具体职事﹐属于差遣性质。

唐玄宗时是各种使职迅速发展的时期﹐如在财政制度方面就有劝农使、度支使、营田使等的设置。这些专一性的使职﹐直接禀承皇帝的敕令﹐指挥其下属机构﹐很少通过尚书省。

特别是在历史上的安史之乱以后﹐由于军事上的急需﹐使职增设更多﹐权力更大﹔加以宦官专政﹐藩镇跋扈﹐尚书省的职权更加削弱。于是尚书诸司成为闲曹﹐“兵部无戎帐﹐户部无版图﹐虞、水不管山川﹐金、仓不司钱谷”﹐“官曹虚设﹐俸禄枉请”﹐“一饭而归﹐竟日无事”。大唐后期﹐尚书省已有名无实。

但是历史已经发生了变化,杜睿变法之后,有意加强了尚书省的职权,特别是在设立大行台尚书令之后,尚书令俨然已经成了六部之首,掌控着绝对的权利。

尚书省之下,为中书省,汉武帝时初设,称为中书谒者。因尚书台独掌枢要,地位日益崇重。但专制主义的封建统治者总要防止臣下的权力过大,以免威胁到自身。

东汉末,曹操受封为魏王后,在建置魏国百官时,便设立秘书令,典尚书奏事。魏文帝曹丕即位后,改秘书为中书,设监、令各一人,监、令之下置中书郎若干人,于是中书省正式成立,其官员由士人充任,与西汉时用宦者充任的中书不同。

从此以后,中书省与尚书台并立,原来由尚书郎担任的诏令文书起草之责,转由中书省官员担任。中书监、令的品秩虽低于尚书令、仆射,但与皇帝的近密程度过于尚书,故机要之权逐渐移于中书省,尚书台的地位因之削弱。

中书省的组织,历代均有变化。自魏晋至隋初,以监、令各一人为其长官。后隋又废监,置令两人。唐承隋制,中书令曾改称为右相、内史令、紫微令等,均不久即复旧称。监、令之下,有中书侍郎,为中书监、令之副,它与监、令的职责都是答复皇帝的咨询,负责起草诏敕及阅读臣下的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