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出了危险地带,那盘菜居然还不撒汤不漏水带有余温,三个人分着吃了,吃完后赤练与兔兔便开始舔毛,玲珑倒是不急着走,他从来也不是会害怕的性子,你跟他说谁要抓他问罪让他逃命?那他肯定要留下来搅和和天翻地覆,让那人知道他的厉害,以后再不敢打他的主意。
再说了,他有什么错?
千絮城城主溺爱女儿本没有错,她的女儿她要怎么爱便怎么爱,可要别人跟她一样百依百顺予取予求,呵。
千絮城没有妖魔作祟,百姓安居乐业,饶是城主对待女儿有些娇惯,也在大家容忍范围之内——对百姓来说,只要能活下去,他们总是很能忍。
玲珑愣是在千絮城又苟了足足三四天,看着那些卫队满城跑偏偏就是找不着他,心里得意极了。
与此相对的是城主快要气死了!从没有抓个人抓这么久过!难道那人还能生了翅膀飞到天上了不成?
为了讨女儿欢心,她叫人寻了许多可爱的兔子过来,可女儿却一只都看不上,她又细细问了那日跟在女儿身边的仆从,得知这些兔子加起来都不及那一只的灵动,也是上了火,从来女儿想要什么,她都会为她寻来,这次的兔子也不例外!
她找不着,难道紫霄宗的修士们也找不着呢!
千絮城与紫霄宗交好,紫霄宗便每月都派遣弟子下山前来探查妖魔,算算日子,这个月差不多也该来了。
玲珑可不知道为了兔兔,千絮城城主使了这么大劲儿,他这几天在城里东躲西藏的躲猫猫还觉得特好玩,那些个蠢蛋从他眼前经过都发现不了他,实在是有趣。
他蹲在一家铺子上吃驴肉火烧,旁边一家摊子的老板抱怨道:“城主也不知怎地了,将我们家全部的兔子都给收走了!害得我现在只好改行卖鸭脖。”
他本来是卖麻辣兔肉的,家中养了许多兔子,前几日城主卫队突然来了,二话不说把他家全部兔子都给没收……虽然说是给了银子,但短时间内货源是没了,只好从卖麻辣兔肉改成卖麻辣鸭脖,生意倒还是一如既往,就是不知道那些个兔子最后还能不能还回来……
卖驴肉火烧的这家心有余悸道:“听说是大小姐想养一只漂亮的兔子,不漂亮不行,幸好大小姐不想养驴。”
那他可能也卖不了驴肉火烧了。
赤练跟兔兔蹲在玲珑腿上啃火烧,兔兔浑身颤抖了一下,显然非常担心自己会被抓走,她顾不得火烧还没吃完,努力朝玲珑衣服里钻,呜呜呜人类真的好可怕,还是妖境安全。
最后屁股藏进玲珑衣服里,只露出一颗脑袋跟前肢,捧着火烧吃得香。
妖族修炼全靠天地精华日月灵气,平日饮食也是以野果露水为主,像是这驴肉火烧,只有玲珑吃肉,赤练与兔兔都是只吃素火烧的。尽管如此,对她们而言,这已经是很了不得的美味了。
吃完了火烧,玲珑把这两只肚皮撑得圆滚滚的毛茸茸揣回怀里,他生得丰神俊朗姿容绝世,叫人看了便不免神往,偏偏胸口处鼓起两个大包,路人都觉古怪,他却自然得很,也因此相当扎眼。
是的,在封锁全城搜索追捕他的时候,他也还是如此嚣张。
赤练有时候觉得少主还是躺在妖王座上睡大觉会更好一点,至少那样的少乖巧安静,不会像现在这样没事找事……他们明明应该去紫霄宗一探究竟,结果少主非要在千絮城逗留,还跟那位城主杠上了!每当人家以为他已经逃出城,他就故意暴露,大剌剌地抱着兔兔走在街上,等人来追了,他再躲起来,如此三番两次乐此不疲,赤练深深地替千絮城卫队感到绝望。
这办事效率,估计也挨了城主很多顿骂了。
走了没多久,身后却有人出声:“前面那位公子请留步。”
玲珑头也不回继续走。
“公子留步!”
玲珑还当作没听到,什么公子不公子的,他可不认识什么公子。
只见一道白影从头顶翩跹掠过,又优雅落地,是个身着白衣气质翩翩手拿长剑的男子,衣服上绣着紫霄宗特有的暗纹,随后又有数人上前,围在玲珑身前,俱是紫霄宗弟子。
为首的男子向玲珑轻搭一礼:“公子冒犯,在下乃是紫霄宗晨阳,受千絮城城主之托,请公子去城主府做客。”
说的可真委婉,玲珑诚心诚意地问:“如果我不想去做客呢?”
晨阳顿了下,道:“公子还是去一趟为好,也能了结这桩恩怨,城主并非蛮不讲理之人,只是爱女心切,在下听说公子在城中来去自如神出鬼没,如此更是惹怒城主,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公子何不顺水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