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兔听了, 差点儿要从玲珑衣服里蹦出来跟人类讲道理——少主愿意搭理人类, 是人类的福气好不好?这个人类女子在胡说什么浑话!这可是他们妖族少主!上古狰兽之子!以后会带着他们妖族攀上高峰的少主!
赤练冷静, 毛茸茸的火红色小爪摁住了兔兔的头,反正从姑娘眼中看来,就是这生得俊美风流的青年, 无论谈吐气质都是一流, 可谓称得上举世无双,惟独他胸口鼓鼓囊囊的, 隐约可见一条火红色的尾巴尖儿与雪雪白的耳朵尖儿。
玲珑对漂亮的女孩子有耐心, 并不代表这种耐心是无限的, 至少在那姑娘的婢女指责他后,他已经开始不耐烦了:“我说了,你又能拿我怎样?”
还真别说,还真没法拿他怎么样。
被玲珑拒绝成这样, 再是胆大的人也不好意思留了,姑娘抹去眼角的泪水,扭身便跑, 那婢女气哼哼地看了一眼,随即追了上去,跑堂的来上菜围观了这一幕,方才玲珑与他说话时平易近人,全然没有一些食客眼高于顶的德性,跑堂的也乐意提点:“这位公子,那可是咱们城主的掌上明珠,你惹了她不高兴,城主是要生气的。”
距离玲珑离开妖族已经快一个月,嘴上说着去紫霄宗看看,其实他压根儿没怎么放心上,沿途吃吃喝喝宛如度假,眼下他是停留的这座城叫千絮城,距离紫霄宗仅有百里,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城墙外种着柳林,春风扬起,便是千里飞絮,因此得名。这里的城主,据说与紫霄宗关系亲密,互有往来,因此妖魔一般不敢在千絮城生事,紫霄宗也隔一段时间便会派遣宗中弟子前来查询,是以生活在千絮城的人们很少受妖魔困扰。
那位被玲珑弄哭了的小姐,便是千絮城城主之女,这位城主乃是女子,招了赘婿上门,仅得了这么个女儿,养得如珠如宝,惯出来一副娇脾气,谁若是敢给女儿气受,城主不分青红皂白便会将人赶出千絮城,城中百姓与外来客商尽皆小心翼翼,如那些小商铺,千金小姐若是看中了什么东西,他们便连银子都不收也要双手奉上,所求便是能在千絮城过上安稳的日子。
比起那些妖魔横行的城池,千絮城简直是世外桃源。
跑堂的有些怜悯道:“这位公子,菜我看是上不齐了,您还是快些吃,快些离开这儿吧……城主疼爱大小姐,不舍得她掉一滴泪,势必是不会让您好过的。”
可以说城主对大小姐的纵容根本没有底线,她是这千絮城城主,这儿便是她的一言堂,背后又有紫霄宗坐镇,谁敢招惹?
玲珑一气点了几十道菜,这会儿才上了三道,跑堂的就催他走,那他还偏偏不走,“我若是不走,又要如何?”
跑堂的挠挠头:“这个……小的也不知,但总归是没好事的,您总不想到那城中地牢被关着吧?趁着城主没派人来找麻烦,还是快些赶路的好。”
他一片好心,奈何玲珑只是心领。
见这位公子说不通,跑堂的长长叹了口气,又继续忙活去了。
上一个头也这么铁的最后怎么样了来着?他想想……哦,被城主打断腿关在地牢现在还没放出来呢,据说精神都已经不大正常了,那地牢可不是人待的地方,冰冷刺骨阴暗潮湿,据说还有蛇虫出没……他们城主最出名的就是护短,尤其是仅有这么一个掌上明珠,那是甭管谁对谁错,反正只要大小姐落泪,就必然不会让那惹了她的人好过。
这位公子胆子是真的大,许是没听过千絮城城主的威名,才敢如此不放在心上,唉。
跑堂的一步三叹气走了,留下玲珑品尝菜色,在他怀里的赤练小声问:“少主,我们不走吗?可以避开麻烦的话,自然是避开比较好。”
兔兔也很怕那个什么城主来了把自己抓去给大小姐当宠物,忍不住也叫了两声,玲珑却很淡定地把她俩从怀中掏出来,又用两个碗碟给她们夹了些菜,两小只鼻子动了动,到底没能抗拒食物的召唤,埋头吃得喷香,顺理成章便把千絮城城主的事儿给忘了。
那跑堂的说啥啥来,最后一道菜刚上,已经有卫队将整座酒楼团团包围,玲珑在二楼看到下面的动静,又看了看最后那道没来得及吃的菜,一手把小狐狸小兔子都揣进胸膛,另一手抄起人家的菜盘子,直接顺着二楼跳到了隔壁胭脂铺的屋顶上!
等千絮城卫队上了二楼,早已人去菜空。
赤练奋力从玲珑怀中探出头来,少主跑得很快,风呼呼的刮着,把她顺滑柔软的毛发吹得乱七八糟:“少主,他们肯定要全城通缉追拿我们,我们还是赶紧出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