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指什么指!”
其中一个晃晃悠悠的红衫军,冲着酒吧门口扯开嗓门喊:“你们算什么……”
“格里芬,你喝醉了。”
三人中,唯一正常行走的那位及时制止了同僚的叫嚷,“听我说一句劝,我们保持风度好吗?”
“好吧,好吧。韦翰,我给你些面子。”
被劝的格里芬嘟囔了两句,还真就一下被劝服了。
“抱歉,我的同伴醉了。”
韦翰匆匆来到酒吧门口,取下帽子行了一礼。“有冒犯之处,还请两位见谅。”
凯尔西打量着韦翰。
比起酒吧内乌七八糟的一众酒鬼,以及酒吧外两位歪七八扭的同僚衬托下,韦翰英俊的外表与有礼的行为,都让他显得与众不同。
——眼前的年轻人似乎品形端正,只因要照看同僚,他才不得不陪着进入乌烟瘴气的酒吧。
“你们是在找那位醉汉吧?他好像叫哈德森。”
韦翰主动说明, “哈德森先生十分喜欢露比女士,但很可惜不得露比女士的欣赏。因此,与我的另一位同伴发生了些冲突,但我们并没有伤害他。”
伤害与否,是要看哈德森的伤势。
歇洛克直截了当地问,“你们把他扔到哪里了?”
“我们并没有扔过哈德森先生。”
韦翰还想说点什么,但面对歇洛克严肃的脸色,无奈地不再多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