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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构成了这荒诞的一幕。

元贵靡摇摇头,往前一步,猛地揪住了绛宾的头发,刀刃刺入其头皮里,在绛宾凄厉的惨叫,和乌孙人狂热的欢呼声中,锋利的刀子一点点割了下去!

……

当任弘来到内城时,看到双手沾满鲜血的元贵靡趴在地上,吐空了肚子里的所有东西。

包括他饮下的一整碗人血,绛宾还是死了,元贵靡割完头皮后,竟干净利落地给了他一个痛快。

就是那一刀,让任弘觉得,这元贵靡,似乎还有点救。

万幸,在城墙上时,元贵靡好歹扛住了恶心,在右大将主持下完成了自己的成年礼,否则若给乌孙人看到眼前这一幕,恐怕要变成乌孙国永远的笑柄。

元贵靡不敢去看墙角那带着乌黑长发的头皮,只蹲在墙角,望向站到他面前的任弘,苦笑道:“任谒者,我真羡慕你啊,能生在大汉。”

“如此,便不必像我一般,做下这茹毛饮血的禽兽行。”

“你错了,大王子,大汉也不是一开始便是礼乐之邦啊。”

任弘摇头:“我听说,周公定礼制前,周武王也亲自砍了纣王和妲己的头;在文景孝武完善大汉礼制前,高后也曾逼迫诸侯们吃下彭越尸体做的肉糜。”

“周汉尚如此,这世上,哪有不经先野蛮,就忽然礼乐勃兴的地方?”

任弘递过帛巾,让元贵靡擦掉嘴边的血和唾沫,却笑着问他道:“大王子想改变乌孙这凶蛮的礼俗么?让他们不再贪狼残暴,而像你一般,心存仁义么?”

元贵靡抬起头:“当然想,可是……”

“可是,你得先成为王,成为让乌孙人信服的乌孙昆弥,才能改变。”

任弘拍了拍他的肩膀:“大王子今日走出了为王的第一步了,但你的路还很长,勉之,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