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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也不高,

因为有亲友做生意,朱明忠知道,在二十一世纪零售业采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同样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税额是3,反倒低于“不征商税的明朝”。

但这都是文字上的税额,既便是在二十一世纪,税务部门因为无法统计小商贩的销售额,所以无法按法律向商店、超市、饭店等市内店铺征收足够的税款,最终只能选择,按门市固定收取,就一个店一个月多少钱。根据行业、规模不同,所纳的税款不同。

大明,同样也是如此,所谓的“三十税一”因为无法统计销售额,使得收数微薄,征税苦累无功。

这也带来了一个结果——实施“三十税一”的比例“重税抑商”的地方,很难收到税款,因为官府不可能统计出城中店铺的销售额,而逃税——这是商人的本能。

相比之下收市肆门摊税,依据行业、规模不等,征收税金反倒更为现实。尽管征收额度有限,且有税吏中饱私囊的机会,但却仍然可以收到一定数额的税款。只不过,在明朝市肆门摊税和交易税一样是常规税,前者的额度极低,而后者因为难以统计,所以极难征收。所以才有了宣德年间增加五倍市肆门摊税一事,目的也是为了获得税源。

只是市肆门摊税从店铺规模到行业,与二十一世纪一样,有太多的漏洞可寻,税吏皆以市肆门摊税中饱私囊,官员也以此贪墨,况且市肆门摊税本身就不高,于户部的税收中被列入“杂赋”。

真正大头的商税是什么?

是沿大运河以及内地重要关品设立的税关征求的关税——每年一百余万两关税。相比之下,直到康熙二十四年,满清的“关税”才超过崇祯时期。

在得知这个答案之后,朱明忠自然失望至极,可再失望,也要想办法充实税源,最终,他把脑子动到了煤矿、铁矿等矿产资源上。或许官府永远不可能每个店铺派一个税吏监督经营,避免商人作假帐,少交甚至不交税,但是却可以通过对煤矿的产量进行估算,然后根据估算征税——这是90年代对小煤窑的征税的办法。

这个办法看似很粗暴,但是却给江北带来了数十万两的矿税,更为大明带来了超超过三百万两的税金,一定程度上充裕了大明的财政。

“有江河的地方,确实可以通过江河运过去,可是如此没有江河之便怎么办?比如像六安府,那里的百姓就不需要煤炭吗?”

虽说有些得意,可还不至于忘形,所以朱明忠仍然没有忘记把大家请到大坝上来的原因。

“靠马车?现在官道确实一直在整修,相比过去,运输的成本确实下降不少,可即便是如此,运费仍然颇为高昂?用马车将煤炭运到三四百里外的运费又是多少?”

如此反问之余,朱明忠又继续说道。

“别说是运出几百里,就是徐州各个煤矿,将煤运往码头时,不过区区数十里、十数里,运费就已经将各矿的煤价区别开来,水路确实便通,可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水路可能,没有水路的地方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