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然定谷价事,见《吴越春秋》、《越绝书》等。计然,按活动年代算,应该是晋顷公的同族兄弟,但不是一宗的。他这一支应该是在晋国七十年内乱时候逃亡出来的公子,贵族是肯定了,否则不可能有这样的文化。后来游历越国,收范蠡为弟子,传了七条治国之策,范蠡用其五而灭吴。计然的事,也足以侧面证明,这时候磨盘还未出现用来磨粉,否则麦价不可能这样低,四斤麦换一斤小米……
第一二九章 半岁荏苒弊邑治(九)
公田赋改私亩税,实则就是把劳役地租变为实物地租。
对整个宋国而言,这需要一系列的变革,因为赋不只是粮食,还有与之对应的军事义务变革带来的军制改革。
极难。
只改公田赋为私亩税,粮食可能收的一样,然则原本的军事动员体系也会瓦解,难以适应。
公田不只有君主的,还有一部分贵族的,那些农户需要履行对贵族的封建义务。
这种变革,适根本不在意远在商丘的宋公,在意的是本地的小贵族。
战国时代的很多变法变革,实际上并没有完全触动贵族的利益,而是在保留贵族利益的前提下,将贵族的劳役地租收入变为实物地租收入。
贵族所拥有封地辖区内的公田,变为贵族私田,再由租赁、经营等方式获利。
这种变革如果生产力再发达一些、货币交易更为盛行一些,很容易发展出雇佣经营性质的农业。
《韩非子》中,曾说过类似的场景。
夫买佣而播耕者,主人费家而美食,调布而求钱易者,非爱佣客也,曰: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佣客致力而疾耘耕,尽巧而正畦陌者,非爱人主也,曰:‘如是羹且美,钱易云也。此其养功力有父子之泽矣。而心调于用者,皆挟自为心也’。故人之行事施予,以利为心,则越人易和,以害为心,则父子离且怨。
韩非子也是讲利害的。
而且对利害的定义,也正是用的《墨经》中定义的利害。
利:得是而喜,则是利也。其害也,非是也。害:得是而恶,则是害也。其利也,非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