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当封伦的目光转落到夫容姐姐的这双大脚上,却是舒服了许多,除了脚掌上的皮层略厚外,这双美丽的大脚倒也堪称亮眼,随着颇具线条的小腿肚子的微微摆动,脚踝上系着的一对铃铛轻轻作响,撩人心神。
突地稽轻轻地咳了两声,封伦这才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的无礼,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转移了话题:“突酋长,想不到这山林之中,竟然也有如此的世外桃源,魏某原以为白山黑水,冰天雪地,环境险恶,可没想到此处竟然也有如此的风情,真是大开眼界啊。”
突地稽微微一笑:“这里确实是我们祖辈生活的地方,若非迫不得已,我们部落也舍不得离开此处呢。”
封伦奇道:“怎么了?本使看你们过得不错啊,为何非要离开呢?”
突地稽长叹一声,摇了摇头:“封大使啊,你远道而来,也看到我们部落的情况了,咱也不瞒你,在至尊面前,我是说了半个谎,说咱们久慕天朝上国的礼仪,想要举族内附,可实际上,却是因为我们在这里呆不下去啦。若是还能凑和着过,谁愿意抛弃祖辈所生活的地方,迁居外地,寄人篱下呢?”
封伦的嘴角勾了勾:“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本使来这里也有两天了,酋长你也带我看过你们部落的环境,感觉挺好的呀,不至于呆不下去吧。”
突地稽咬了咬牙,压低了声音,说道:“我们这粟末部,是勿吉部落里最靠南的一个,东南靠着高句丽,南边靠着契丹羽陵部,而西边的草原,是我们放马的地方,与突厥莫何部接壤,北边则是勿吉各部。”
“本来我们一直从属于高句丽,有高句丽的支持,别的部落还不敢拿我们怎么样,可上次我们举部落出动援助高句丽,却被高句丽克扣军饷,甚至暗中指使契丹的日连部突袭我们,我们部落的精壮男儿本有五千多人,给这一战突袭,就死了三千多人,要知道对于我们这些部落来说,强壮的男子才是免于被外人欺负的根本,现在我们部落加上壮年女人也不过三四千人可以拉弓射箭,又得罪了高句丽,想在这里立足,是难上加难了。”
封伦恍然大悟,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啊,难怪我这几天看来,好像你们部落的规模比起羽陵部要小了许多,草原之上,密林之中都是丛林法则,就是强者生存,弱小的部落只有被吞并,也难为你们啦。不过你们为何不向北转迁呢?同为勿吉兄弟,应该不至于自相残杀吧。”
突地稽咬了咬牙:“最大的问题就是这些同宗兄弟!”
第1267章 同宗相残
封伦的眉头皱了皱,奇道:“这又是怎么回事?你们勿吉人,不是部落间都要通婚,联姻的吗?而且你们以渔猎为主,只要占了一片林子,都能过得不错,不用象草原部落那样成天为了草场和水源而争斗吧。”
突地稽叹了口气:“封大使,你有所不知啊,我们的这个粟末部,本来靠着有万余人口,五千多战士,在勿吉各部里,实力也不算弱,但我们北方的黑水部,这几年来却渐渐地成为了勿吉各部中实力最强的一家,现在已经有五万多人,两万多战士了。上次与大隋的作战,他们没有参加,所以实力没有任何地损耗,而其他各部往往得不偿失,回来之后,就要受黑水部的欺压了。”
封伦睁大了眼睛,奇道:“怎么,连这白山黑水之间,都有这种弱肉强食的存在?”
李世民平静地说道:“封大使,你有所不知,渔猎为主的部落,一样要受资源的限制,尤其是鱼,往往在一个地方呆了十年以后,河里的鱼就很难打到了,而山野中的野兽,也会随着部落人口的增多,消耗的加大而变得急剧减少,所以勿吉诸部,也需要逐水草而居,只不过是十几年一迁,不象草原游牧部落那样,一年四迁那么频繁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