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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中国的心理底线差得也太大了。既然谈不拢,那就只有继续打了。文德嗣向军队做出指示,既然他们不想给,那我们就自己拿好了。

不过当战火烧到本土之后,经过几天的轰炸和炮击,日本人终于怂了,愿意做出重大让步。同时,英法俄也出面调停,让双方停火谈判。文德嗣等考虑到目前的状况,也同意了他们的要求,下令前线停火,与日本进行和平谈判。

虽然中国现在的国力已经远远超过俺大清,但底子还是太薄,要补的课还很多。而且中国现在的军队配置是超越时代的,在战斗力超越同行的同时,其造成的消耗也同样的远超同行。就算前线没有问题,但后勤也吃不消了。再加上,协约国集团现在也是中国的大客户,每年上亿英镑的交易额,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

这次双方的谈判地点是在上海。中国提出的和平条件是:

一、取消中国所有在华利益,没收满铁,废除庚子赔款。

二、退还以前清割让的关东州租借地,台湾及澎湖列岛和南库页岛。

三、日本退出琉球和朝鲜,将其交还原本的宗主国中国。

四、割让九州岛、对马岛、五岛列岛、小笠原群岛、佐渡岛给中国。北海道和千岛群岛独立,成立独立的阿伊努国家。(这是报复他们再原时空搞的满洲国和蒙古国)

五、两国自由通商,日本对中国产品征收关税不得高于任何第三国。开放东京、大阪、仙台、名古屋、神户、福冈、广岛、长崎、川崎、横滨十处地方为通商口岸,中国商民可在此自由居住,并享受等同日本国民的待遇,日本军政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中国公民如在日本有犯罪行为,应根据中国法律审理,由中国法官审理,日本无权审判。

六、赔偿中国军费八亿两白银。(基本上就是马关和庚子赔出去的数量再翻一倍加上利息,所以故意用白银而不是其他货币单位)

七、日军今后的陆军不得超过十万人,海军不得拥有超过一万吨的舰只,且总吨位不得超过十万吨。

这是中国抛出的第一个带有浓烈帝国主义色彩的和平条款,由于是外交部副部长陆征祥起草的,所以又被称为《陆七条》。

日方的谈判代表是外务大臣牧野伸显,在他看来,中国无疑是狮子大张口,这个条件太过分了。尽管得到内阁授权,他也不敢签这种条约。

前两条倒是没有什么可争议的,他们也有心理准备,其他内容都好说,不过吐出南桦太岛(日本称呼库页岛为“桦太岛”)就有些肉疼,他们不太情愿。第五条也没什么,虽然面子不好过,但也是国际惯例,谁让自己打输了呢。后面几条他们就不干了,尤其是第四条和第七条,简直就是要灭亡日本啊。

于是他们落地还钱,只同意前两条,朝鲜只肯交一半,而琉球则不交。第四条完全不同意,第五条的赔款也只接受2000万两白银。

中国的谈判代表卡富尔也懒得和他斤斤计较,当时就发出了战争威胁,宣称日本如果不接受这些条件,我们就自己动手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