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他家喻户晓的名声。
帮助琉球国王扫平倭寇,对付奥斯曼海盗,混迹于欧洲列国上层,这些都成为了传奇般的故事,更成为了帝国青少年学习的榜样。
二是系统,严密的哲学思想。
这也是郑成功在欧洲生活三年的最大收获。相对而言,当时欧洲在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研究方面比大明帝国更加先进,也更有开创性。
凭借这两点优势,郑成功迅速成为了“三权分立”学派的主要推手。
英雄创造历史,历史也创造了英雄。
就在郑成功回国的第二年,即明历二百九十二年(公元1660年),首辅孙承宗病逝,孙可望出任内阁首辅。
相对而言,孙可望并不是炙手可热的政治家。
比起当时内阁在任的数十名大臣,来自外地的孙可望缺乏足够的基础,更缺少支持。毫无疑问,他不可能像孙承宗那样,将内阁控制在自己的手里。甚至可以说,为了保住首辅大权,他得依靠外界的支持。
“三权分立”派的资本家正是孙可望的天然盟友。
另外,通过三权分立,还能适当削弱内阁的权力,减轻孙可望的压力。这也正好符合了孙可望的短期要求。
很快,双方达成了协议。
同年,孙可望确认设立最高法院,负责统管全国司法工作。该决议在帝国议政院以微弱多数的优势得到通过。
郑成功也因此成为了帝国历史上首任大法官。
当时,最高法院只有一名最高大法官,而不是后来的九名。
作为冒险家,郑成功是优秀的,作为军事家,郑成功的良好的,作为思想家,郑成功是合格的,可是作为法官,他却并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