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巡洋舰方面,自“海军上将”级之后,不再要求装备300毫米舰炮,240毫米舰炮足以应付所有的战斗。
巡洋舰方面,通用巡洋舰逐步取代了轻巡洋舰,成为了战斗舰队与护航舰队的主力。
这些变化,也体现在了快速战斗支援舰上。
“汉”级与“唐”级都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即其最大速度不低于敌人的巡洋舰,在空载返航时的速度甚至不亚于敌人的驱逐舰。在七十六年(44年)以前,这个要求并不过分,毕竟美国海军的破交舰队与袭击舰仍然在四处活动,对快速战斗支援舰的威胁非常大。可是,到了七十六年(44年)的时候,随着帝国海军的优势越来越明显,美国海军逐渐丧失了活动能力,快速战斗支援舰就不再需要这么快的速度了。
随着双方实力对比的变化,海战的战术也在发生着相应的变化。
到太平洋战争后期,帝国海军已经拥有绝对的兵力优势,为了确保舰队的持续战斗力,帝国海军开始采取“轮换制”,即各战斗舰队轮番上阵,轮换休整。如此一来,快速战斗支援舰就能一直伴随舰队活动,而不需要为安全的问题着想。
战术的变化,最终也影响到了快速战斗支援舰的发展。
针对新的情况,七十五年(43年)年底,帝国海军决定发展一种补给能力强大,能够为整支舰队提供弹药补给,而不需要太快的速度,且不需要过强的自卫能力的快速战斗支援舰。
显然,这个要求并不是很低。
当时,“整支舰队”的概念很广阔,编制最大的,拥有八艘战列舰,十多艘巡洋舰,以及近三十艘驱逐舰。即便编制小一点的,也有四艘战列舰,近十艘巡洋舰,以及近二十艘驱逐舰。
在制订详细的技术指标时,海军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按照当时的舰队编制情况,以及舰队更多的参与了对地支援作战任务,因此快速战斗支援舰一次至少能够为舰队提供25000吨弹药,以及5000吨其他物资,并且具备一定的战场抢修能力。
按照这一要求,新的快速战斗支援舰的载货能力必须超过33000吨。
算上快速战斗支援舰本身需要的燃油等物资,以及船体的重量,其满载排水量必然超过55000吨,甚至会接近60000吨。
显然,采用战舰舰体是不行的,必须采用商船的船体。
另外,在如此巨大的排水量,其他各项性能都得降低。比如,能够达到24节的最大航速已经算是非常不错的了,而其巡航速度也最多只有16节,只能勉强保证伴随舰队行动。另外,其生存能力不会很高,如果没有舰队的掩护,很难在战场上活动。
综合这些因素,承担设计工作的南通造船厂遇到了很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