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结束后,帝国海军就一度打算建造专门用来破交的战舰。只是,不管是时机,还是技术,乃至国内情况都不成熟,这一设想也仅仅只是设想。
从时机上看,和平时期,破交舰是没有生存空间的。另外,《华盛顿海军军备条约》将排水量一万吨以上的战舰都定为主力舰。而按照破交作战进行设计的破交舰的排水量肯定将超过一万吨,因此用主力舰的配额去建造破交舰,这更不会被海军接受。
从技术上讲,当时很多先进设备还没有诞生,很多重要技术都不成熟,因此以一战后的情况来看,即便将排水量增加到三万吨,也很难建造出能够完全满足海军要求的破交舰,更难以建造出强大的破交舰。
从国内情况上讲,随着经济危机爆发,海军经费被削减了大部分,海军也无力承担其一种排水量数万吨的破交舰的建造工作,甚至难以承担起相关的设计与基础技术开发工作。不说别的,很多关键技术上的投入就超过了当时海军每年投入的科研经费。
如此一来,建造破交舰的提议也就不了了之了。
直到六十八年(36年),即《华盛顿海军军备条约》失效之后,随着世界大战的阴云再次升起,建造“专业”破交舰的设想才再次浮上了水面。
当时,帝国海军还面临着另外一种威胁,即敌人的破交舰对帝国船队的威胁。
如此一来,在提出战术要求的时候,海军就明确要求新式战舰必须具有护航作战的能力,即在战斗中能够指挥其他护航战舰。因此,新式战列舰必须要安装舰队旗舰的指挥设备。虽然这会使其造价增加不到(当时电子设备的价格相当高昂),但是却在无意中让新式战舰打下了更好的基础,为其在后来成为破交舰队的旗舰奠定了基础。
为了争夺海军的订单,江南造船厂,大连造船厂,广州造船厂与高雄造船厂都加入了竞争。只是,四家造船厂提出的设计方案都让海军有点“囊中羞涩”的感觉,因为按照四家造船厂的报价,这种战舰的建造费用相当于当时海军采购皇帝级战列舰的百分之七十。这么昂贵的战舰,还不如直接采购皇帝级战列舰去执行护航与破交任务。
也正是如此,当时青岛造船厂提出了在重巡洋舰的基础上进行改进的设计方案。
只不过,这个设计方案所能达到的性能指标远远达不到海军的战术要求。
不说别的,一万吨的排水量就能不使其续航力超过了一万五千海里。
另外,重巡洋舰是“条约产物”,在《华盛顿海军军备条约》失效之后,重巡洋舰几乎没有存在的价值。还有,帝国海军本来就不太“喜欢”重巡洋舰,而是认为轻巡洋舰更有战术价值。如此一来,在重巡洋舰的基础上设计大型巡洋舰,显然不合海军的胃口。
最终,还是江南造船厂承担起了重任。
其实,早在条约失效之前,江南造船厂就向帝国海军提交了一种重巡洋舰的设计方案,即被海军放弃了的“平远”级重巡洋舰。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平远”级重巡洋舰已经不是“条约型重巡洋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