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随着速度提高,续航力增强,驱逐舰的速度越来越快,火力也越来越猛,在舰队中担任了侦察、护航、雷击、反雷击等各种战术任务。
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驱逐舰已经成为了各国海军中不可否缺的重要战舰。
战争结束后,《华盛顿海军军备条约》对各国拥有驱逐舰的总吨位,以及驱逐舰的技术性能指标做了明确的规定。加上飞速发展的技术,因战术要求的差别,逐渐诞生了好几个种类的驱逐舰。
比如,主要执行护航任务的驱逐舰侧重火炮威力,以及适当的装甲防护。主要执行雷击任务的驱逐舰更重视速度与搭载鱼雷的数量。甚至出现了负责驱逐舰编队的指挥任务,比其他驱逐舰大上得多的驱逐领舰。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驱逐舰绝对是战场上最为活跃,承担任务最多的战舰。
正是如此,驱逐舰才有了“海上多面手”的美誉。
却敌级:
为应对“雷击舰”的威胁,帝国海军首先提出发展一种小型火炮舰艇,随后在设计中加入了使用鱼雷攻击大型战舰的要求,造成设计与建造周期延长,最终服役时间晚于英国海军的哈沃克号。
“却敌”号:明历五百二十五年(公元1893年)三月十日在武汉造船厂开工建造,同年八月十一日下水,十二月二十七日建成,编入帝国东洋舰队。
作为帝国海军第一艘驱逐舰,“却敌”号在总体设计上存在着不少缺陷,但是其战术性能得到了肯定,并且让帝国海军认识到了驱逐舰的重要性。随后,帝国海军停止了所有“雷击舰”的设计与建造工作,驱逐舰即扮演“反雷击舰”的角色,又扮演“雷击舰”的角色。从更加广泛的意义上看,“却敌”号拉开了帝国海军驱逐舰的辉煌篇章。
甲级:
帝国海军批量建造的第一型驱逐舰。于明历五百二十七年(公元1895年)完成设计,并且于同年开工建造。按照计划,该级驱逐舰将建造二十四艘,最终因更先进的型号提前完成设计,只建造了十二艘。其中:
武汉造船厂:1002号、1006号、1010号。
南京造船厂:1003号、1007号、1011号。
马尾造船厂:1004号、1008号、1012号。
秦皇岛造船厂:1005号、1009号、1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