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摆脱了条约限制,完全按照帝国海军的战术与技术指标设计的一级重巡洋舰。与定远级一样,因为帝国海军无力建造更多的重巡洋舰,结果仅仅停留在设计图上。后来,平远级的设计成果被大量应用到了大型巡洋舰上,甚至有人认为,帝国海军建造的第一级大型巡洋舰,即“海龙级”就是平远级重巡洋舰的翻版。
轻巡洋舰:
《华盛顿海军军备条约》的另外一个产物,相对于重巡洋舰来说,轻巡洋舰更加注重火力、防护、速度这三项重要性能指标之间的平衡。正是如此,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轻巡洋舰又被称为“通用巡洋舰”。
淮河级:
因为大量快速巡洋舰在战后继续服役,所以战后帝国海军最缺的不是巡洋舰。条约签署之后,帝国海军并没有急于建造“条约型轻巡洋舰”,直到明历五百五十七年(公元1925年),随着在战前建造快速巡洋舰陆续退役,建造轻巡洋舰的事情才提上了帝国海军的日程安排。同年,淮河级的建造工作得到内阁批准,只是该级轻巡洋舰仅此一艘。
“淮河”号:明历五百五十八年(公元1926年)五月八日在湛江造船厂开工建造,次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下水,明历五百六十年(公元1928年)六月建成,编入帝国南洋舰队。明历五百六十九年(公元1937年)五月,转为预备役,充当海军训练舰。
从很大的程度上讲,淮河级是帝国海军为后来大批量建造轻巡洋舰而专门设计建造的一级带有浓重实验性质的轻巡洋舰。也就是说,淮河级轻巡洋舰的性能并不出众,但是它为后来的轻巡洋舰奠定了理论基础。另外,帝国海军在使用淮河级的时候,也总结出了轻巡洋舰在未来海战中的战术范围,从而为轻巡洋舰的作战使用做出了明确界定,并且以此提出了轻巡洋舰的主要性能指标。从这个层面上看,淮河级轻巡洋舰在帝国海军巡洋舰发展史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汉江级(甲型):
继淮河级之后,帝国海军设计的第二种,也是批量建造的第一种轻巡洋舰。该级轻巡洋舰除了严格按照条约规定设计之外,还采用了大量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出现的新技术,从而具备了强大的性能。明历五百六十年(公元1928年)七月,帝国内阁批准了十二艘的建造计划。其中:
崇明造船厂:“汉江”号(六十三年),“嘉陵江”号(六十四年),“岷江”号(六十五年)。
威海造船厂:“乌江”号(六十三年),“沅江”号(六十四年),“赣江”号(六十五年)。
湛江造船厂:“雅砻江”号(六十三年),“湘江”号(六十四年),“沱江”号(六十五年)。
基隆造船厂:“清江”号(六十三年),“资水”号(六十四年),“信江”号(六十五年)。
因为开工建造时间相对较晚,汉江级拥有后发优势,在其设计时就采纳了大量新技术与新设备,所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除了小规模改进之外,该级轻巡洋舰并没有进行大规模改进。在第二次大战初期,汉江级轻巡洋舰是帝国海军中最为活跃的巡洋舰,也是帝国海军巡洋舰编队中的主力之一。
扬子江级(乙型):
汉江级的成功设计让帝国海军更为重视轻巡洋舰,从另外一个层面上讲,在有限的财力下,帝国也只能建造价格相对低廉的轻巡洋舰,并且借此来弥补在重巡洋舰方面的欠缺,并且用以维持规模庞大的海上生命线。在汉江级基础上改进而来的扬子江级轻巡洋舰因此诞生。明历五百六十五年(公元1933年),帝国内阁政府批准了十二艘的建造计划。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