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华盛顿海军军备条约》对各国拥有的巡洋舰总吨位,巡洋舰的排水量做了明确规定,并且将巡洋舰分成了两个类别:主炮口径二百毫米(约合八英寸)以下的为甲(a)型巡洋舰,主炮口径一百五十毫米(约和六英寸)以下的为乙(b)型巡洋舰。这就是所谓“重巡洋舰”与“轻巡洋舰”。
因为条约对主力舰(战列舰与战列巡洋舰)做了极为严厉的限制,所以各国都将巡洋舰做为了提升海军实力的关键,只是各国的侧重点不同。
如同日本这类二流海军强国,为了赶超大明帝国,非常重视火力强大的重巡洋舰。
相反,帝国因为有着大量海上航线需要保护,并且需要一支庞大的海军力量来保护与维持海外殖民地,需要的不是造价高昂的重巡洋舰,而是相对低廉,且更适合大批量建造,能够长期在海上活动的轻巡洋舰。
这也成为了帝国海军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发展重点。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实际战例证明,按照条约规定建造,“皮薄馅大”的重巡洋舰即难充当主力舰使用,又难以抵抗轻巡洋舰的攻击,在大规模海战中发挥的作用相当有限。相反,廉价的,各项性能搭配适当的轻巡洋舰更有价值。
同时,大战还证明,必须要有一种能够对付巡洋舰的战舰来维持海上生命线的安全。,
在此情况下,“大型巡洋舰”应运而生。
如果从排水量、火力、防护、速度上来看,大型巡洋舰很容易被认为是“战列巡洋舰”的衍生产物。实际上,大型巡洋舰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风行的战列巡洋舰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特别在战术任务上,两者完全不同。
二战期间,战列舰的主炮口径普遍提高到了四百毫米以上,仅仅装备了二百四十毫米到三百毫米口径主炮的大型巡洋舰很难胜任舰队决战。因此,在诞生的那一刻,大型巡洋舰就不具备参加舰队决战的能力。
如此一来,大型巡洋舰的使用范围有了明确的界定。
只有一个:对付敌人的巡洋舰,保护己方海上航线的安全!
随着战争发展,到了战争后期,大型巡洋舰才在己方已掌握制海权的情况下,投入一线战斗。其主要任务仍然是保护登陆场,为己方登陆部队提供炮火支援,打击敌方前线与后方之间的海上交通线,顶替战列舰掌握制海权。
正是如此,大型巡洋舰避免了战列巡洋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悲惨命运,并且在战场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可以说,整个大战期间,不管是伴随战列舰活动的轻巡洋舰,还是充当“后方护卫”的大型巡洋舰,巡洋舰在战场上都极为活跃,并且为其在战后的迅猛发展奠定了基础。
装甲巡洋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