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爸爸你觉得怎么样?”史高治问道。
这些皮鞋的样式都是后代流行的,照一些人的想法,这些后世流行的东西拿到那个时代还不得炫花了十八世纪的那些土包子的眼睛。然而,土包子就是土包子,老约瑟夫对着这几张图样只是摇了摇头,说:“史高治,看来你真的不太适合当一个鞋匠。你怎么设计出这样不顶事的东西的。你看看,着你这样设计的鞋子,最多穿一个月就要变样子,半年就要完蛋——这怎么行?这样我们的名声可就完蛋了!”
史高治知道,约瑟夫对于这些鞋子半年就得完蛋的评价绝对是正确的,因为在这个时代里,鞋子的使用强度是远远超过后代的。因为这个时代还是一个交通基本靠走的时代,比如正在求职的约翰·洛克菲勒,无论要去求职的公司在哪里,无论它有多远,他都是徒步走过去的。而且这个时代的道路条件也比后代要差很多,对鞋子的磨损也更大。所以,后代的那种以好看和舒服为第一追求的鞋子,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却是劣质产品也就很正常了。
“哎,我只考虑到轻便和好看了。”史高治说。
“其实也许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会喜欢这样的东西,但他们不会来我们的店子里来买鞋子的,而我们的主顾都是干力气活的。”卡罗尔想帮史高治说两句好话,但是说到后面,嗯,他也不看好史高治的设计。
“哎,看来金手指不是那么好开的,还是老老实实的抱住金大腿吧。”史高治想,“不知道约翰的工作找得怎么样了。”
……
约翰·洛克菲勒正在走向今天的第一个目标,直到现在他依然没找到理想的工作,但是他对最近的情况却相当的满意。在以前,他一天可以跑十多家公司,但昨天他只跑了六家公司。这是因为有两家公司的负责人都和他有所交谈,这用了很多的时间。虽然最后,这两位负责人都表示他们还需要考虑考虑,并没有做出最后的决定,而且约翰觉得他们考虑的最后结果多半不是她所期待的那个效果,但是这至少比前几天强了很多了不是?
约翰今天要找的第一家公司叫做休伊特—塔特尔公司的企业。当他走进这家公司,向一个正在向外走的,看起来像是一个普通员工的人提出,他希望能见见这家公司的老板的时候,那个看起来正准备去干什么的“员工”停住了脚步。
“哦,你有什么事情吗,年轻人?我就是这家公司的老板塔特尔。”这个人停下脚步,很有礼貌的回答说。
这样的遭遇完全出乎了约翰·洛克菲勒的预料,所以,他反而有点愣住了,过了一会儿才想起自己的那些用于自我推荐的言辞。
“先生,我希望能在您的公司工作,我会记账,接受过福尔萨姆商业学校的培训,我还懂一点经济法,而且我能吃苦,很认真。希望您能个我一个机会。”
“你在福尔萨姆都学了些什么?”塔特尔问道。
“先生,我学了复式簿记、清晰书写、银行和外汇业务的商业法等课程,但最主要的还是记账。”约翰·洛克菲勒赶紧回答说,然后又补上了一句,“我毕业的成绩相当好的。”
“我这里倒是正好需要一个会记账的人,”塔特尔说,“但是我有急事,要马上出去,你可以下午再来吗?”
“好的,没问题。”约翰·洛克菲勒快乐的回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