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传出,举国震惊,各地官员有的愤怒,有的迷茫,还有的跃跃欲试。传统的士绅阶级,则是悲喜交加。悲愤的是,宪法对士绅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不得蓄奴,不得免税,一经查出有违宪之事,其下一代自动取消科举资格。这就是官绅一体纳粮的改良版本。喜呢?则是反应在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参政议政的权利。设国会,分上院和下院,上院的组成部分是贵族(有爵位在身者自动成为议员),下院则由咨议局改名而成。上院的本质就是个养老院,唯一的作用就是选举产生大法官。下院就比较厉害了,掌握立法和监督政府权利以及财政监督。原本还有财政审批的权利,因为文臣的集体反对,死活不让步才妥协了。从审批变成了监督,具体到对政府成员的处置权,则由皇帝直接领导廉政公署掌握。
总而言之,这是一部充满了大明特色的宪法,虽然距离完善还很远,但它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大明皇朝君主集权的政治模式,由此一去不复返。
其中科举制度,陈燮也没放过要恶搞一下,改名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延续了过去的考试层次,但是内容却完全发生了改变。相对应的功名和职务也进行了确定,秀才才有资格出任乡镇一级的主官及里长、税务官(粮长),举人则有资格出任县一级的官员,进士则可出任县令一级的官员。考试的内容,八股文还是进行了保留,不过占的比重被严重的削弱。考试内容分算学、格物、法律、八股及四书五经四个科目。
对于天下文人来说,最操蛋的不是考试内容的改变,而是年龄限制和工作经验的限制。怎么说呢?中秀才之后,必须要有两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就是说你得先干两年的乡镇官员,才有资格参与下一阶段的科举。同样,中举之后,你得有三年以上的县级官员的工作经验,才能参与下一阶段的选举。最最操蛋的是,中了进士之后,你还得工作六年以上,并且要有县、府、省三个阶段的任职经历,才能参加翰林院的考试,并且以法律的形式规定,非翰林不得参加廷推。也就是说,你没有翰林的身份,就别惦记入阁了。
可以说这个君主立宪在不断的妥协下,变成了一个怪胎,就算是怪胎,也是君主立宪,资本主义的雏形基本诞生了。
如果说立宪会议和新制度改革是这一年,整个大明震惊了。更为震惊天下的消息则是,陈燮亲自撰文,自称非翰林出身,不合入阁的规矩,所以辞去内阁大臣的资格,转而出任另外一个新部门的负责人,也就是国会第一任议长的职务,为期五年。
第七百二十二章 机构改革
陈燮离开内阁,也是和文官商量好的妥协结果。任期之内,陈燮除了制定法律,推动改革之外,还要推动立法,确立海外的爪哇、婆罗洲、澳大利亚、夏威夷等实际占据的领地作为大明一部分。任期结束后,陈燮将离开大明,出任大明联邦海外大总统一职。实际上确立了陈燮近似海外开国的地位,海外联邦将以宪法的形式确立,其领土永远是大明的一部分。本质上,海外联邦是大明的加盟国。
这个强烈的信号让大明的文官集团安心了,这消息不是私下的口头协定,而是公诸于众。如果这样还不放心,那就没有合作基础了。以陈燮的武装力量为基础,控制皇帝进而控制整个国家的稳定。达到一个和平改革的目的,这是陈燮想要的结果,也是文官能接受的结果。站在皇帝的力量,掌握了廉政公署这个大杀器,也不算全都亏完了,勉强接受吧。
建新六年秋,大明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这个新时代的最大特性,就是保留了皇权,并且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了皇权的合法性,而不是过去那套“奉天承运”。作为一个特色的立宪变种,大明保留了贵族阶级已经相应的特权。说起特权这个东西,任何体制下都不可避免,更不要说在大明了。
新的时代本质上还是把整个大明的人分出了两个阶级,统治阶级的组成有传统的皇族、勋贵、文官集团、士绅、新兴的资本家组成,其余的全部都是“民”。两个阶级唯一相同的地方,体现在税收法律上。就算是皇帝的产业,也要交税,这一条太牛逼了。把整个大明都搞的一点脾气都没有,看见了吧?皇帝都得交税,你算个蛋蛋。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真正的特权隐藏在法律的字面之下。国会成员的参选权、选举权,用法律的形式规定,每年纳税不少于五十银圆者才有选举资格,参选者每年纳税不少于三百银圆。就这两条出来,就断了多少人参政议政的念想。其次是另外一个渠道,就是公务员的科举,你得是学霸,还得在实际工作中成绩混个中上,才有资格继续你的仕途之路。
想要投身政治,这两条路只能二选一,要么你有钱,用交税说话,要么你是学霸+实干,用能力说话。虽然政府依旧掌握了官员的任免权利,吏部依旧是个热的烫手的衙门,但是今非昔比了,任何一个官员在任职期间,当地议会都会提交一份报告,综合评价这个官员的政绩。这份报告,对官员的前途有极大的影响。这就是议会手里的大杀器!好听一点叫监督政府,难听一点叫拿着显微镜找官员的麻烦。
确立了权利和义务之后,接下来的就是政府机构改革了。首先改革的就是礼部,过去的礼部太混沌了,胡子眉毛一把抓,权责不明。改革首当其冲就是礼部,首先保留了礼部这个称谓,但是其职能变得非常单一,就管一些礼仪上的事情。祭祀、祭天之类的仪式,都归礼部管。其他的只能部门被分离出来,增加理藩部、教育部这两个部门。第二个改革的部门是刑部,分割成检察部、警察部。一个负责查案,一个负责审核批捕。工部分成了工业部、格物部(科技部)、水利部,本来还打算城里一个地质部,结果一想土地矿山都是私人的,就算是公家的最终也是由私人去开发,就不用多出这么一个部门浪费公帑了。都察院、大理寺被取消,以部门纳入皇帝直属的宣传部,这是朱慈烺为自己争取的一个重要的砝码。有了这个部门在手里,今后办个报纸就得由宣传部门批准不说,你还得交管理费。就这个部门,还是国家出钱养着,皇权不能什么都落不下吧?对于这个事情,陈燮没坚持,他要就给他了。反正今后跟皇帝较劲是的建新政府,陈燮呆不了多久,五年就得闪人。在一个就是大理寺,直接取消了,审案今后是法院的事情,立案、查案是警察的事情,核准、批捕、搜查令是检察院的事情,还留着这么一个机构干啥?同时被取消的部门还有六科,这玩意就是给皇帝掌握权力做助手的,也可以取消了。不过这个部门不是真的取消,而是改头换面,以内阁秘书处的名头粉墨登场,说穿了就是给内阁大佬做秘书吧。以前是给皇帝打下手,换东家而已。
吏部的变化不大,甚至连名字都没变,变化的是内部的职能和结构,一定程度的人员精简是必须的,新的体制下,吏部用不了那么多人了。就是根据各地议会和地方官员的报告,派人去核实一下之后,分配县以上的官员位子。这个权利,打死吏部上下都不会放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