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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主要是为了充实辽东、西北等边境地区,促进汉人聚集地的扩展。因为目的是让这些人活着,生养出更多的汉人,所以这些人流放过去之后,在公有土地上劳作生活,其实并没有被剥夺人身自由,唯一需要面对只是水土不服带来的小困扰。

至于徒刑,从周朝开始就有被关押为奴的内容,而国内大规模的基础建设需要更多的苦役劳力,所以徒刑的适用范围被扩大,笞、杖基本被并入徒刑。

从封建五刑诞生伊始,从轻到重的依次为笞杖徒流死,如今流刑却比徒刑为轻。因为一旦进了苦役营,就享受高达百分之二十的死亡率,而流放的死亡率反倒更低。这种情况之下,为了罪刑相符,大理寺还要将这两刑对调过来,开辟了笞杖流徒死的新系统。

后世法学学生都必须的记住崇祯二十年这个特殊的年份,否则法制史科目堪忧。因为老师最喜欢考的就是变化、节点和特例。

——不用谢。

朱慈烺如是说。

从朱慈烺的角度看,刑民分离是法制史上可书可写的里程碑。在李明睿等大明法官看来,这不过是法典的另一种编写方式,方便更多的专门法法官培养。

真正让法官们心生敬佩的是皇太子法学修养的是皇太子提出的“司法回避制度”。

西方为了防止法官徇私而产生的回避制度,在东方却是为了保护法官的人伦大义。当面临自己的亲眷故友站在被告席上的时候,法官是该大义灭亲秉公执法?还是成全人伦照顾人情?这一直都是法官们难以抉择的大问题。

直到朱慈烺提出了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回避。

法官可以申请回避审理自己五服亲、师徒、同窗、恩仇的案子,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主审法官因为以上原因回避。

如此一来,情义与忠诚可以两全。

方法很简单,只是很多时候人们陷入了思维盲区,看不见而已。

就如现在,朱慈烺一旦将“连带无限责任”引入罚金制度,其斩衰至亲就要承担连带无限责任,通俗地说:倾家荡产一起赔。这里的斩衰已经不是穿孝服的单向关系,而是双向的连带。

李明睿想了想,又道:“殿下,兄弟呢?”

兄弟不是斩衰之亲,而是齐衰之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