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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定仍旧没有理会后面的“认罪”,继续问道:“可收到了起诉书副本?”

“收到了。推事老爷,我真的认罪。”茅适无奈,只好继续道。

孙定用炭笔轻轻在走完的程序上打了个勾,继续下面的步骤,告知被告人有权申请法官回避,有权提交新的证据,有权要求增加新的证人,可以自己辩护、或是请有资质的律师进行辩护。

当然,后者不存在。因为朱慈烺手里的人全部充入检察官、法官系统都还不够用,实在没有流入民间的可能性。照他的计划,律师最好是民间自发产生,经过司法资格考试便可以出任。

虽然没有,但说总是要说一句,看似呆板,但形成制度之后就不能改变。

茅适一一确认之后,还想快些认罪。孙定却不管不顾,让公诉人裴宣宣读起诉书。在确认了起诉书与副本一致之后,由公诉方出示证据,让茅适确认了证据,在确定没有疑议的情况下才让茅适做了被告人陈述。

茅适早已经觉得不耐烦了,最后陈述只有三个字:“我认罪。”

朱慈烺坐在旁听席上,知道茅适是生怕牵连到萧东楼和曹宁,心中难免五味交杂。他敬佩这种对朋友守义的品行,但又希望麾下能够一心秉公,对他绝对忠诚。这种看似矛盾的心情,实则也是枭雄和普通人的区分。

真正的枭雄是不可能有这样的矛盾,对他们而言,所有人理所当然地必须效忠自己。

“经本庭审理,听取被告人茅适的供述、辩解以及最后陈述,公诉人提请出庭的证人当庭做证,公诉人向法庭当庭宣读、出示了有关的证据材料。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在法庭辩论阶段,充分地阐述了各自的辩论意见。本庭认为,证人当庭所说的证言及公诉人员当庭出示宣读的证据材料,形式来源合法,内容相互印证,能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本庭予以承认,下面对本案进行宣判。”

孙定照本宣科,很不习惯这种庄严肃穆的场合说这种大白话。不过皇太子殿下要求庭审公开,要让所有没读过书的人都能听懂、看懂,所以非但审理过程用大白话,就连最后的审判书都必须以白话的形式出具。

总算在法庭结案文本里可以用文言文,也算留些体面。

“本庭认为:茅适擅杀俘虏一案,案情明晰,被告人供认不讳。本庭判定其罪名成立。”孙定道:“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着实有悔过之心,本庭酌情轻罚,判处如下:褫夺茅适一切公职爵衔,流放东江镇旅顺堡充军服刑,服刑期限五年,期间不得担任任何公职!本判决为口头判决,判决书将在五日内送达被告人,被告人可在十五日内提请上诉。”孙定一拍醒木,朗声道:“退庭!”

书记官起身呼礼,堂上堂下行礼之后方才在法警的指引下循序而退。

茅适被法警带离的时候,忍不住望向席间的萧东楼和曹宁,强扯开嘴角,想留下一个微笑,却变成了苦笑。

萧东楼微微垂下头,眼泪滴落在地上,没有在脸上留下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