颖表情有点僵硬,哆嗦个嘴唇就要哭鼻子,被我一巴掌打停了,骤然恢复一姐本色扯过我胳膊在上面蹂躏一通,临了解气的爬了肩膀上咬了一口,伏在我悲伤神经病一样咯咯笑了起来。
“完了?”揉揉膀子给这个女疯子拨啦到一边,“为别人想想,别老那么个样子。老四过门是没办法的办法,不是你男人好色到连小姨子都不放过的地步;我根本不能拒绝,你也明白这事多尴尬。”伸手给颖拉过来。轻轻揽着叹口气。“咱都是大人了,你不顺气逮住我又掐又拧又咬;我在惜你,只要不把人弄死就随你怎么干。可老四不顺气找谁去?没看出老四最近过的很辛苦么?”
颖靠我身上不做声,闭了眼睛想事情。你不能要求颖无私到博爱的程度,不现实,不公平;可我是一家之主,我不能让个好女孩进了王家体验地狱的生活,口是心非的叫自己男人姐夫,也不公平;当然我自己地想法可以忽略不计,哪怕表面上的和睦就行,就很满足了……
“夫君怎么想?”颖口气淡淡的,好像不是谈论自家地事。“说了半天妾身,说了老四,估计快提到二女了吧?妾身是想问问夫君的意思。是不是因为家里多了口人让您心烦了?”
“不至于,老四从小在咱家,我还不至于烦谁。”说完一副大度的样子抬了颖地下巴看,只觉得颖的眼神越来越刺眼,忽然一股莫名的邪火冲了上来,粗鲁的给颖推开,下力的在炕帷子上砸了一拳,吼叫出来:“好吧,我就是心烦了!不是你,不是二女,也不是老四,是心烦整个事情!”说这里猛然站起来,几乎指了颖的鼻子上,“你!小心眼!你说你是不是!这么多年和外面人争,和家里人争,和二女争,和老四争,谁也不放过!还有二女,人不大心思大,满肚子阴谋诡计还心狠手辣!别人拿刀子杀人,你拿心眼杀,二女拿意识杀!”说的很解气,嗓门更大了,“还有那个该死地兰陵,成天拿些狗屁不通的国家大事烦我,一个妇道人家和国家大事有个屁关系,就好像成了大唐最能的人!知道这么些年我最担心什么?不是九斤长大有没有出息,不是丫头往后嫁不嫁得好人家,更不是三、四俩兄弟掉下花坛摔个半死,就是怕哪天你和二女大战两千回合然后同归于尽!
现在好了,不用同归于尽了,多了个陈老四,她没你俩那么久经战阵,像个傻子一样夹了咱三个疯子中间苟且偷生,去看看给老四那姑娘都弄成什么模样了!她以为都是她地错,内疚的不行,又被你一天指长论短的乱糟践,唯独觉得还能和和二女闹两仗,谁知决然不是二女对手……”大喊大叫不是我的风格,今天中邪了,乱七八糟说了一通还那么大嗓门,一口气喊下来满头大汗,劲一过去就感觉累了,“天呐,我都说了些什么!”
颖小嘴张的能塞下个鸭梨,诧异的看着我,一直这个表情延续到我飙发完,等我疲惫的坐下,俩人就这么大眼看小眼的瞅着,双双挨了闷棍的样子。
“对不起……”我从没在家庭冲突中使用这么恶毒的措词,自己想想都有点不寒而栗,可能真是中邪了……不知道为什么和颖吵架会扯上二女和兰陵,尤其是兰陵,她是无辜的,我从没这种习惯,还叫唤的和泼皮一样。
颖换过神来,摇摇头,轻轻扶上我肩膀拿捏起来,“心里好些了么?”
好多了,虽然身上有点疲惫,可心里舒服多了,比钓鱼顶用。
“那妾身斗胆问一句,现在是四个女人,而不是三个,对吧?”颖的动作温柔依旧,不时在我肩胛骨上敲打几下,很惬意。
“好吧,算四个。”刚刚被我骂的狗血淋头的几个都是我心里最在意最在乎的人,我从没想过自己会这么干。发了一通无名火,好像把体内一些奇怪的东西宣泄出去,竟然一点也不介意颖问话的口气。
“那夫君也有责任,虽然妾身还不至于要和二女同归于尽,可总是产生和某公主决一死战的想法。当然,在公主战死之后,您可以把她的遗孤领回王家抚养成人,妾身知道您希望他姓王,不是吗?”颖边揉便把脸贴在我脖子上,“您太累了,真真假假的活的太累了,又怕二女受欺负,又不愿意让妾身受委屈,还里里外外窝藏个该死的兰陵,能不累吗?没有人埋怨老四,我那可怜的妹妹不过是充当了骆驼背上最后一根稻草的角色,您给妾身讲过这个故事。不是我们这群妖婆如何如何,是您打心里不愿意再添负担了,是吧?”
是吧?颖这话把我问住了,是啊,可怜的骆驼身上托了三个妖怪了,这看起来很hx。骆驼多笨啊,他自我感觉良好,还很有成就感,多了不起,但……但老四这根稻草实在是超标了,压爬下后开始很没面子的大喊大叫……
“您意识不到这些,而这恰恰确是夫君身上最迎人的地方。娶妻纳妾十个八个的比比皆是,这不稀罕。以您的身份,一妻三滕是朝廷奉养,也就是说老四已经是有诰命在身的人了,所以妾身不敢杀二女,也不能啥老四,甚至您再纳一房都会活的好好的。妾身以前担心过,看看周围的人,身份越高跟前女人越多,可今天才真正放心了。和那帮禽兽不同,您在乎身边每个人,妾身、二女、该死的那个兰陵,现在您同样因为在乎老四才失态到语无伦次的地步,哪里还有精力弄的妻妾成群。”
“你质疑我的能力?”扭头看看颖,她正试图把脸藏在我背后,被我一把揪出来,“照你这么说的话,我是不是亏了?为夫从不允许公家占我便宜,这和我做人的原则不符,既然是法定名额,怎么也得塞满了才对得起自己,没吃空饷就已经算奉公守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