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陈嫣要对付的其实是周边的一些势力,相比起古代部落稍微先进一些的部落…说实话,事情并不难解决。首先,可以从北非、中亚等地区弄雇佣兵,是的,这个时候这些地区职业雇佣兵已经存在,并且活跃了很长时间了。
这些人可以维持港口的基本安全,其实一些受过训练的奴隶也可以。前者短期花费低,后者一次花费多,但后面又会方便很多…从国内弄去人做这些事,成本会高很多,当事人说不定还会心怀怨恨…毕竟,就算是奴隶,也是不愿意背井离乡的。
然后就是和周边的一些部落合作了。
部落喜欢商船带来的商品,这是现在的他们无法生产的。如果他们得到了港口,其实也不能得到他们想要的,相反,大家和气生财,都能各取所需!历史上的部落酋长们都能为了烟草出卖奴隶给奴隶贩子,使得非洲青壮急剧减少了,这个时候和他们做生意,又有什么问题?
非洲可是有不少金矿的,很多易于开采的金矿此时应该已经被这些原住民们利用起来了,部落中统治阶层们需要黄金制成的装饰品。和他们做生意,利润丰厚的很——只要他们愿意做生意!
至少目前来看,愿意的可能性很大,因为裴英在打服了一个部落后,谨慎地接触了一些周边的其他部落(说是周边,其实物理距离以古人的迁徙能力,已经不算近了)。
这些部落很喜欢探索船带的小玩意儿,那些亮闪闪的彩色玻璃珠简直深得他们欢心。不过最有潜力的商品还是糖块和酒,糖就别提了,这是陈嫣为自己的东西方贸易准备的拳头产品,重要程度甚至在丝绸之上(丝绸虽然好,但糖的潜力更大)。
至于酒,这一方面是防备船上水源来不及补给。另一方面,也是想着要用来做生意的…这其实是一种甘蔗制糖的副产品。甘蔗在压榨糖水的过程中,总会有一些类似‘下脚料’一样的存在。
因为本来就是利用了不那么好的原料,所以成本很低。
后世有一种蒸馏酒叫做‘朗姆酒’和这个累丝,而这种酒利用的是甘蔗糖蜜中的优质部分酿制而成。然而说是这么说,追逐利润的商人总是想要更赚钱的,所以优质部分中参杂不那么优质的部分算是正常操作。
甚至有一些朗姆酒确实是用甘蔗渣再利用生产,味道不敢恭维,但便宜啊!
考虑到海上的穷水手、穷海盗(大部分确实是穷的,只是偶尔抢了一笔才能发点儿小财。然而钱来的快,去的也快),这些人的普遍饮品都是朗姆酒,这个酒就不可能太昂贵…质量不那么好的朗姆酒才是那个时代的主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