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从哪里来?”
“你是怎么到鸡笼岛来的?——我们也是外来的!”
“你成亲了吗?多大?”
“吃了吗?”
在这一连串好奇的问题里,‘吃了吗’是最棘手的,因为它随时可能触发一起用餐的邀请——华人实在是很喜欢请人吃饭的。而不管吃不吃这顿饭,只要这么聊过一次天,下次再经过这个区域,彼此遇到的话,就像是熟人一样招呼寒暄起来了。
“是非洲来的大姑娘!”
谭雅不止一次听到认识的大妈这么骄傲地向别人介绍,好像认识她很光荣似的。“壕镜过来的——还会做弗朗基人的海鲜砂锅呢!”
是的,在买地,她没有感受到一丝轻蔑,谭雅所感受到的只有无穷无尽的自由,就像是瓢泼大雨浸入春天的土地一样,浸润着她,让她欢喜,让她几乎有些不敢相信的自由。
她是自由的,自由的,自由的!
她不是在一开始被宣布为自由时就确认了这一点,她是在漫长的生活中,在吃下的每一口饭,说出的每一句话中,反复地确认着这一点——她是自由的,谭雅,一个连名字都没有,被前主人随口起了一个名字的黑人女仆,从此以后再也不用为了生存,去勾引一个五十来岁浑身酒臭的老男人了,她是自由的,她的工作,她的收入,她的食谱,她的身体所有的一切,全都由她自己做主!
而这一切,全因为远在异域的国王——人们说她还不是国王,但她迟早有一天会是的——全因为那个女君王的话语,她的意志,化为了谭雅所享受的自由,所学习的知识,谭雅出身的部落没有姓氏这个概念,但是,她学习到了其中的含义之后,便主动地选择姓谢——而不是姓乌。
毕竟,她已经把故乡的一切都忘得差不多了,就连美好的回忆都留不下多少。她认为她不必怀念自己的故乡,因为她的离开也是故乡和白人共同作用的结果,当然,或许会有人说这一切全是白人的阴谋,部落的战争也由他们挑唆……或许吧,但这些都是很复杂的事情,谭雅并不愿去考虑,现在她还有很多更值得专注的事情。譬如说,把自己的工作干好。
作为一个女黑洋番,谭雅在壕镜也可以找到不错的工作,如果她愿意的话,但就像是很多男同胞一样,她还是选择了离开壕镜,去新的地方看看,因为壕镜留有和过去的联系,而且,这里注定有很多洋番来来往往,留在这里的白人们,不断停靠过来的海外商船……这些黑人既不愿意被停靠的旅行者当做奴隶呼来喝去,也不愿意和过去的白人老爷们多打交道。
再加上,他们只要会说汉话,找工作实在是不成问题的——何必一定要做和洋番打交道的工作呢?他们可以去建房,去种地,进工厂……任何地方,只要需要勤勉而且有力气的工人,他们就都可以胜任,而且绝不偷懒,虽然他们在白人手底下,有时哪怕挨鞭子也不愿动弹,但那时他们吃不饱睡不好,实在是没有力气,现在,在买活军这里,做得好会受到夸奖甚至是收到奖金,就算不说报答买活军的恩泽,他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