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开口,他们间的氛围沉淀下来,流淌着温和的静默。天际一点点亮起,被冰凉的白炽灯笼罩的医院融入了自外落进来的天光,似乎也升温一些,没有那么不近人情。
鹤连祠在这片静默里,忽然开口。唇角的弧度散漫,喑哑的嗓音像一首诉说秘密的夜曲:“……唐朝,我曾经对你动过心,你知道的吧?”
他说得随意,尾调却如同海浪拍击礁石,撞上唐朝的心脏,震颤经久不息。
他想起那个暴雨天,鹤连祠头一次被他骗到,留在了狂风呼啸的山顶。
唐朝倒上了鹤连祠的肩膀,发顶贴着对方的耳朵。他用单手盖住了眼睛,脸上的一切情绪被掩饰,笑着说。
“我现在有点儿……后悔选择困难模式了。”
第59章
鹤连祠伤的是左臂,万幸没有伤到韧带和神经,毕竟年轻力壮,静养了两周就差不多好了。
伤口已经粘合,长出了浅粉色的新肉,再过段时间就会成为一道不痛不痒的疤。
这种程度的伤口很难彻底痊愈,势必会留下痕迹。近五厘米的刀疤,不算长但也不短,鲜明的落在小臂上——多少有些膈应,鹤连祠打算弄个纹身盖一盖。
鹤连祠不是第一次纹身了,他有个朋友家里就是开工作室的。他刚开始纹是那个朋友的爸爸给下的手,当时对方问他图什么,他很坦然地说图帅。
那个叔被他逗乐了,开玩笑一样给他在手腕上刺了支玫瑰。针入得很浅,只停在表皮,也没染色,没两天就图案就脱落了。
但留着的时候确实挺好看,鹤连祠兴致起来就会去弄一个浅的,人家也纵着他。即使是留不了几天的纹身都是给的最好的图,有时候新设计的花样还会把他叫过来试试效果。
鹤连祠第一次留“真正”的纹身是他刚上高中,后腰纹了串英文字母。什么含义都没有,就跟戒指手链一样,对他来说只是装饰品。
他和唐朝第一次见面,在酒吧,当时鹤连祠后勃颈上还有个黑猫纹身。现在和后腰的那串英文字母一起洗没了,两三回激光下来不留一点痕迹。
他的想法永远在变,喜欢的人,爱好——除了摩托,他总是不甘于停在原地,因此不往身上留永恒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