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克死男人一说就是高向菀自己瞎编乱造的来历。但这事外面的人信,留一晚客栈里的自己人可都不信的。
只当她是逃婚而来或者是不想成亲而已。
“姐我只想独自盛放。”
高向菀一边将身边的长凳倒放在桌上,一边道:“不想成家立室。”
兰花一脸羡艳地看着她那张清丽绝尘的脸庞和窈窕出众的身姿,再看看自己的一身肥肉,叹惜道:
“姐你可真是白瞎了这么一副好皮囊。”
高向菀看着她笑道,“那要不干脆下次全大婶来了,我让她把侄儿介绍给你?”
“我?”兰花帮着收凳子的手一顿,“小晚姐,你别开我玩笑了,人家怎么可能看得上我这样的。”
“你怎么了?我觉得你就长得挺好看的呀。”脸上胖嘟嘟的有些可爱,而且还很有福相的那种。
虽然体态是胖了些,人也大吃了一点,但胜在脾气好,心思单纯,而且做事勤快啊。
这也是高向菀看重并聘用了她的原因。
兰花与母亲相依为命,家就在客栈附近,她一直在挣钱养母亲。
正所谓娶妻娶贤,这不正是持家贤惠的好老婆之选吗。
兰花因为这身材长相,从小到大都是被邻里街坊笑话着长大的。但高向菀却从未以此笑话和嫌弃过她。
所以兰花一直就很感恩和喜欢高向菀。
她在这里跟着高向菀将近一年了,甚至中间有一两个月淡季发不出月钱,兰花也愿意跟着她,给客栈打工。
“好了,小晚姐,你都忙活一早上了,上楼歇着吧,这些就让我来收拾就好了。”
兰花抢过高向菀手里的长板凳就将人往二楼推。
“那行,那我上楼了。”
高向菀见收尾工作也不多了,便也顺从地上了楼。
二楼的最左边是天字一号房,现在是高向菀住的房间。
平乐镇是小地方,平时外来人极少,因此投店住宿的客流就更少得可怜。
偶尔遇上一些探亲和路过的人,一个月能有两三晚有客入住就不错了。
所以秦文石起的这个“留一晚”的客栈名,多少还真有点要求过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