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手往哪儿放呢?谁啊你,南宫瑾?他非礼我,你就这么的看着啊?”
某人似乎也被自己的举动吓了一跳,等他回过神儿来的时候,那中年人连忙松开手,对余宁霞道歉。
“对不起夫人,是在下鲁莽了,只是看到这东西,有些太激动了。”
“孟先生,这是怎么回事?”
南宫瑾走上前,先是拿起红薯看了看,然后本能的就塞入了口中,咬了几口之后,整个人的表情都亮了:“霞儿,这到底是什么啊,简直不要太好吃啊!”
“这个吗?它有很多名字啊,有的地方叫红薯,有的地方叫蕃薯,我倒是比较喜欢叫它红薯,怎么样,好听又好记吧?关键啊,这东西好吃啊,”
说着,不去看某俩货已经凌乱的表情,啃起香喷喷的红薯来,不要太乐乎。
可是当那个孟先生在听到蕃薯的名字之后,原本还愣怔的表情,一下子变得无比夸张的揪起南宫瑾的衣领。
“瑾爷,就是这个东西,就是这个东西啊,还记得我之前告诉你的,那个产量极高的农作物吗?就是这个叫做蕃薯的东西,我那次漂流他国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个,真的就是这个,我敢百分之百的肯定!”
余宁霞看着他无比疯狂的举动,不由自主的皱起了眉头:“你这人很喜欢抓人领子啊!”
南宫瑾被孟成才摇的脑袋发晕,他艰难的将自己口里的红薯咀嚼咽下之后,有些不在状态的回头看着孟成才。
“你说这东西产量极高?就是你在海外见到的那种农作物?”
孟成才的脑袋瞬间点头如捣蒜:“属下敢肯定,就是这个东西,可惜当时人家把我当奸细,除了给我这个东西吃之外,根本就没有人和我多说一句话,后来就把我扔到船上,让我自行飘走,”
“因为一直有人盯着,我压根就靠近不得,再后来,我就在大海上漂流,那段时间,我靠的就是这个东西维持体力,可是时间一长,就找不到方向了。”
“后来,饿的快要死的时候,才碰到了大船,救了我一命,将我带回了内陆。自那以后,我就不停的寻找这种粮食,多年下来,也没有任何的音讯,倒是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不费功夫啊,夫人,您可还有这种植物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