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庄稼,余宁霞才想起她种下的玉米和红薯,经过一个多月的成长,已经扎稳了根系,一天一个样茁壮成长。
宫宅前后种的白菜和萝卜、菠菜、青菜、蒜苗等,经过温老夫妇的精心照料,长势也是相当的好,绿油油的一片,看着就开心。
就连七月在房子后面种植的红薯也在她每天的呵护下,达到了可以吃的程度。
顺手挖了十几个又大又饱满的红薯,回家放在大锅里煮了煮,红薯的香甜味儿就飘满了整个院子。
吃货们一个个探出头,余宁霞将煮好的红薯往盆里一放,留下他和南宫瑾的,余下的都送到了前院。
南宫瑾正在和他的人在书房谈事,余宁霞将处理干净的红薯放在盘子里,又沏了一壶泉水茶,正准备开吃,某人已经循香而来。
“什么东西,怎么这么好闻?”
余宁霞诧异的看着他,“你狗鼻子啊,这么远都能闻得到?”
南宫瑾的目光径直放在红薯上。
“就是这东西散发出来的香甜味儿,好香啊,除非鼻子不透气的,否则人人都能闻得到,不信你问孟先生。”
孟先生就是跟南宫瑾在书房谈事的人,某人过来的时候,他也跟了出来。
那是一位看起来精明的中年人,只是,当他看到桌子上摆的红薯,先是微微一怔,而后猛地窜上前,挤开南宫瑾,一把就将红薯握在了手里。
余宁霞嘴角一抽,这人还真是不带客气的啊,不就是红薯吗?至于激动成这个样子?
可是他接下来的表情,委实将余宁霞吓了一大跳,因为他竟然抓着红薯,直接就将她从座位上给提了起来。
“夫人是从哪里弄到的这东西?快带我去看看!”
他的粗鲁,让余宁霞很是不喜,当时就一巴掌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