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和2013年夏天如出一辙的,再次重重叩响她的心房。
她仓惶慌张地低下头,掩饰着挂到睫毛上的眼泪,踢了一脚卡在地砖棱格里的小石子,故意让声音显得洒脱,“你和我说点什么吧,你别让我自言自语,显得我很傻——”
她话音没落,时景背对她蹲下来。
“上来。”
余葵错愕,“什么?”
“不是要坐地铁吗,我背你,去买鞋。”
她被提醒,低头才发觉,一路走得太急太快,脚背早已被高跟鞋磨出血泡,绒面的边缘染上了淡红色被组织液混合的血水。
“上来吧,又不是没背过。”
她咬唇,犹豫几秒,终于伏在他背上。
男人的肩膀宽阔挺拔,把风全然挡住了,他步伐很稳,行走间,风衣外套和他的西服面料发出摩擦的细响,遮挡住了她无法抑制的急促心跳。
高跟鞋搭在她脚尖晃荡不稳,时景干脆取下来,拎在手上。
路上的行人都不住地回头看他,男人并不在乎,旁若无人背着她朝前走。
余葵起先还浑身紧绷,随着时间推移,闻着熟悉的气息,肌肉不自觉地放松,胳膊松松搭在他颈间,偶尔被他的黑尾扫到脸颊。
被刺激得痒痒,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下一秒——
时景的脚步停在斑马线前。
他直到此刻,才如梦初醒发出一声喟叹,“你没错,小葵,是我错了。”
胸腔说话的共鸣,沿着她搭在那儿的手传抵过来,震得她脑袋眩晕。
他说,“是我自诩聪明,是我自以为是做了决定。六年真长啊,我做什么才能填满它。”
他们现在的关系,就像最熟悉彼此的陌生人。
被时间分隔在两端。
余葵已经朝前走了,而他贪恋地留在了十七岁,从未真正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