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玉归(11)

穆斯林的葬礼 霍达 1678 字 2022-09-17

她坐起来,从小皮箱里抽出几张信纸,捻亮煤油灯,感情的洪水在笔下涌流,她给女儿留下了一封字字和着泪水的信,这封信,她将封起来,交给韩子奇,要求他答应她最后一点也是惟一的嘱托:永远也不要对新月提起我,不要让她感到自己是个没有妈妈的孩子,等到她长大成人,念完了大学,再把这封信交给他!

第二天,天色还没有破晓,上房卧室里,韩太太朝着圣地麦加的方向,虔诚地做晨礼。

姑妈满脸是泪,轻轻地走到她的身后。“我说……”姑妈真是糊涂了,竟在这个时候来打扰她,“咱姐儿俩再商量商量,非得把玉儿赶走不成吗?”

“不能留她了!”韩太太喟然叹息,“她造的这罪,退一万步说,就是我能容,教规也不容啊!”

诚然,梁冰玉是有罪的,韩子奇是有罪的。他们的结合,没有“古瓦西”,没有证婚人,没有婚书,也没有举行宗教仪式,当然是非法的,是真主和穆斯林所不能容忍的!在穆斯林世界,已婚者犯通奸罪和杀人、叛教并列为三大不可饶恕的罪恶,《古兰经》明确训示:“淫妇和奸夫,你们应当各打一百鞭。你们不要为怜悯他俩而减免真主的刑罚,如果你们确信真主和末日。”更何况,梁冰玉和韩子奇是什么关系?她是他的合法妻子的亲妹妹,《古兰经》中赫然载有这样的戒律:“真主严禁你们……同时娶两姐妹”!

“她得走!走得越远越好,永世也别回来了!”两行热泪从韩太太苍白的脸上流下来。驱逐情同手足的妹妹,她也是痛苦的,但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办法呢?

其实,即使她挽留妹妹,梁冰玉也决不会留下了,她非走不可,现在就要启程了。她不能等到天亮,不能看着女儿醒来,一声“妈妈”,会断送她的一切,她必须走了!

她最后再亲亲女儿的脸……

该走了,再也不能停留了!

梁冰玉跨出“博雅”宅的大门,迎着寒风、踏着夜色走去了,连头都没回。她把这里的一切都忘了,耳边只萦绕着一个声音:“妈妈……”

妈妈走了,新月还在梦中。

妈妈是在夜里走的,那个夜晚很黑,很冷,没有月亮。农历的二月初三,天上的新月还没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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