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的垃圾班

到初三时,临近“十六岁”大坎,我这副躯体和女孩已无二致。皮肤光滑,眉眼柔和,胸部隆起,腰肢纤细。妈妈每天用红头绳将我及腰长发扎成高马尾,甚至开始给我敷她用的雪花膏。

爸爸有次回家看见,气得大吼:“陈瑛!你要把我儿子养废了!”

妈妈立刻怼回去:“什么儿子?这是我姑娘秋波!”

爸爸看着我,最终颓然摔门而出。

我的成绩稳定在年级前列,但这在五班,成了“原罪”。

那天放学后,几个长期吊车尾的男生反扭住我的胳膊。他们用纸板做了个牌子,写上三个丑陋大字——“强奸犯”,挂在我脖子上。

“游街!像死刑犯那样!”他们兴奋地喊着,推搡我走向体育场。

周围有人起哄,拍照。在沙坑边,他们踢我的膝弯,强迫我跪下。一个男生拿木棍指着我的后背:

“罪犯曹秋波,考试总进前十,罪大恶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啪!”有人模仿枪响。同时,我后背被狠狠一踹,整个人扑进沙坑。牌子硌得生疼,沙子灌进口鼻,我剧烈咳嗽,眼泪混着沙子流。

就在他们哄笑着想进一步羞辱我时,一声暴喝传来:“干什么!无法无天了!”

政教处的祝主任恰巧路过,铁青着脸喝退他们,把我拉起来,拍掉沙子,摘掉牌子。他看着我这副狼狈不堪、梨花带雨的模样,眼神复杂地叹了口气:“曹秋波同学,没事了,回教室去吧。”

这场荒唐的“处决”落幕了。后来我知道,这种模仿死刑犯游街在那届毕业生里很流行,是一种扭曲的宣泄。但我这次,因那三个极具侮辱性的字眼和我本身的特殊,显得格外刺目和残忍。

【五】看不见的未来

我也经常去三班找过哥哥曹楠,他的死党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