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不对劲的案件

大罗调出卷宗后,就来到会议室,将卷宗放在了沈木和萧若舞面前。

沈木首先看的就是证人证言以及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唯一的证人就是当年报警人,任冲在杀死他老婆崔云雅,开门准备逃跑时,却恰好被住房对门邻居看到了。

邻居见任冲慌慌张张的从家里跑出来,并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感觉不对劲,从而报了警。

警方随即出动,将准备逃跑的任冲在火车站抓住。

被抓捕归案后,任冲根本没有辩解,一口就承认了是他杀的人,而他杀人动机是崔云雅有外遇,二人为此经常吵架。

杀人那天,任冲喝了酒,回来又和崔云雅吵了一架,一气之下就捅死了崔云雅。

证据上,凶器水果刀上有任冲指纹,且只有他的指纹。

这个案子正如吴成军所说,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想狡辩都无法狡辩,更何况任冲都没有狡辩,痛快的就认了。

因此最后就以任冲杀人罪起诉,结果是法院判了其死缓。

死缓不同于死刑立即执行,有两年缓期,如果这两年当事人都没有再犯罪,就减为无期徒刑。

但有一点例外,那就是如果在缓刑期间又故意犯罪,且情节恶劣,就会立即执行死刑。

而任冲此时已经度过了缓期,改为无期徒刑了。

这起案子发生时,萧若舞和沈木还没有来刑警队,他们见本案法律程序以及证据都没有问题,双双就一皱眉头。

吴成军这时在旁边道:“这起案子办理的没有丝毫瑕疵,都过了三年了,怎么还出现这么个情况?”

沈木手指在桌上弹动了几下,随即就道:“案子办理的确实没有问题,不过有个现象值得我们留意。”

吴成军等人立即都看向他。

“什么现象?”萧若舞就问道。

沈木道:“根据任冲的供词,他和崔云雅吵架后,二人就各自去不同房间睡觉了,酒醒后的任冲却仍旧怒气未消,从而趁黑用水果刀杀了崔云雅。”

“另外本案证人,也就是任冲的对门邻居也证实任冲在开门准备逃跑时,犯罪现场的卧室灯是关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