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这知识比山还要高还要沉重的老学者混熟后,发现有些人是可以风趣、可以招人喜欢的。
这不取决于他们的工作,或者所谓的理想与追求。
就比如勃朗特小姐。
她现在算得上作家了。
罗兰可从未在她身上发现令人讨厌的地方——也没准兰道夫发现了。
那他也得忍着。
他自己惹来的麻烦,自己解决。
“你应该买上十来本,拜访时告诉她,你喜欢她的,绝对算得上头一批忠实的读者…”
兰道夫小声指使罗兰,传授他自己干过的事。
“我不是她的情人,兰道夫。我也没觉得这有多——说实话,我根本不必看这本。每一次拜访,你们两位都得完完整整给我演绎一遍…日安,勃朗特小姐…或者…先生?”
勃朗特今日光彩照人。
“嗨,柯林斯先生。”
勃朗特打了个招呼。
她今天没有穿女仆服,一条深桃色的长裙上缝着一朵朵白蕊,头发盘了起来。
褪去往日深沉压抑的锈渍,露出真正闪亮的底色。
“她去参加了一场沙龙。”
兰道夫边说边入座,扔给他一支雪茄,又扭头问勃朗特:“怎么样?”
新人作家显然还没有从光鲜亮丽的愉快聚会中回到现实,轻轻拉了下裙子,让脚踝处那抹深蓝色出现又消失。
深蓝色的袜子。
“蒙塔古女士是我见过最优雅的。”勃朗特不假思索地称赞起来,或许是因为过于兴奋,她一时间挑选不出更恰当的词。
兰道夫开她玩笑:“‘优雅’?这就是作家的回答?就好像评价一条石膏线标准的简直像石膏线。”
“你最好别得罪她,兰道夫,”罗兰在一旁夹着雪茄,笑嘻嘻起哄:“你已经得到教训了,不是吗?瞎了眼睛,还少了胳膊。”
兰道夫佯怒:“我最后治好了!我们孩子的眼睛又大又亮又黑——像我。”
“‘我把全部信赖都交给了他,他把全部信赖都献给了我’。”罗兰咏叹似的念道。
兰道夫也一字一顿地接了下去:“‘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