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车载广播里的娱乐电台,三名年轻警官放下车椅靠背,准备在车里稍微睡一会,天亮了再和拘留所里面的同事换班。
柔和的轻音乐回荡在车内,坐在驾驶座上的警察突然开了口:“对了,刑家的这位大少,以前是不是还是混娱乐圈的?我女朋友好像有和我提起过他。”
“好好的一个明星不当,怎么混成现在这样了?”
“谁知道呢。”
后座的见习警员已经有了困意,伸了个懒腰,又打了个大大的哈欠,他懒洋洋地闭上眼:
“都是自己作的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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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体爆炸事故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在嫌疑人被羁押的第三十六天发布的。
嫌疑人在纠纷中使用了他人携带的易燃性物品,在有过服药史的前提下,在无法控制自身行为时造成了危害性后果。
然而,由于现场引起的爆炸区域较小,并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因此并不构成人身伤害罪。
经过法律程序鉴定确定,嫌疑人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判决其不负刑事责任,强制入院收治治疗。
接到律师打给自己的电话,坐着刑十的车来到拘留所,路当归突然间觉得有些恍然如隔世。
在等待判决的过程中,除了受委托的被告律师,没有任何人能够见到嫌疑人。这是自从那天被警察带走,时隔一个多月以后,他再一次见到刑珹。
跟着警员走进探视室前,律师来到他身旁,低声提醒了他一句:
“路先生,刑先生的情况比较特殊,你们的见面过程有监听留档,请注意措辞。”
虽然并不知道刑珹的律师为什么要特意和自己说这个,路当归还是礼貌地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