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晚了,福尔摩斯。”我把新闻的那个版面递到他面前。
福尔摩斯虽然面无表情,但我看得出他的眼光有些跳跃。他看了新闻,略皱起眉,随即转过头举起茶杯遮住了嘴上的表情。那篇新闻内容如下:
昨晚十时至十一时之间,八班警员伍德于伦敦桥附近执勤,突然听见有人呼救及落水之声。夜晚气温极低,又伸手不见五指,虽然有过路人援助,营救也很困难。
警报当即发出,水上警察协同努力,终于捞获尸体一具,乃是一名中年绅士,从其衣袋中的名片得知此人系亚当斯.阿姆斯特朗爵士,据警员推测,此人可能是匆忙之中踩到路边积雪而失足落水,但随即又有两位路人指出曾目击人群中有一可疑男子伸手将其推下,而由于夜色阴暗,并未看到该男子的外貌。
目前此案已由苏格兰场的雷斯垂德探长负责,相信不久之后便会明了。
福尔摩斯默默地坐了一分钟,眉头未曾松开过。突然,他倏地站起来,套上大衣,拿起帽子和手杖。
“快!华生!”他说,“我们来看看还能否挽回局面!”
于是我也赶紧站起来,追上他的步伐。
“我们去那儿?伦敦桥?”
“不,这个时候来往的行人和愚昧的警察已经把痕迹抹得一干二净了,我们去西区阿姆斯特朗宅邸。”
离开了温暖的屋子,我立即感受到街上的寒意,但是与福尔摩斯一起,又让我莫名其妙地兴奋。也许在我的内心深处,是很渴望冒险的。也许对安定家庭的憧憬只是我的表象,我本身还是热血的战士呢?
福尔摩斯叫来了出租马车,向车夫报了目的地,接着我们跳了上去。马车里温暖一些。我望了一会儿窗外的行人和奔跑的报童,转头又看身旁的福尔摩斯。他只是两眼望着前方。我突然觉得他的侧脸很美。“美”这个词跳入我的脑海里时,把我自己也吓住了。我不否认福尔摩斯外貌英俊,但是这跟“美”是两码事。我仔细地看他,他的皮肤苍白,高高的鼻梁两边,浅灰色的眼睛多么剔透,鹰钩鼻总是流露出一种古典气息,他的薄嘴唇和下巴如我第一次见到时那样的坚毅。福尔摩斯的侧脸简直像雕像一般完美,而我真想让这一刻永远持续。
想到这个,我赶紧转过头回望窗外,不敢再继续往下了。
我这是怎么了?我不知所措地给自己寻找理由。我觉得这一定是很久没有回到贝克街的缘故,毕竟我在过去一年里只记录了福尔摩斯的三个案子,而我们又一直是很亲密的朋友,啊,是的,朋友。男人总是需要一两个了解彼此的人。
我并没有来得及把自己说服,目的地就已经到了。我和福尔摩斯下了马车。阿姆斯特朗宅邸是一座华美的别墅,周围有漂亮的花园,即使在雪天里,也能看出草坪矮树修剪得整整齐齐,通向别墅门的小路两旁立着石像,在残雪的映照下栩栩如生,又有些可怕,仿佛他们正不怀好意地盯着我们。
我猜测阿姆斯特朗爵士一定对仆人说起过我和福尔摩斯了,因为门房听到福尔摩斯的名字以后立即为我们开了门。一个高大健壮,长着络腮大胡子的男人把我们迎进前厅。他自我介绍说是管家海格先生。我重新打量了他,发现他虽然魁梧但面貌忠厚,一双深色的眼睛像是从不欺骗人,他穿着黑色的礼服,那优雅绅士的装扮在他身上有点荒谬,但随即这位先生礼貌的举止又向我们昭示了他标准的管家风范。
我和福尔摩斯由海格先生的指引来到客厅。这也是个装饰华丽的地方。异国情调的挂毯和油画把墙面挤得满满当当,但整个屋子并不显得拥挤,因为这间客厅本身就很大,地上铺着中国式地毯,踩上去柔软又舒服,雕饰着繁复花纹的壁炉前放着两张皮质沙发,就算两个人并排躺上去都不觉得挤。而这些,都是我后来才仔细观察到的,实际上我和福尔摩斯一进门的时候,我就全然被那个在沙发旁来回踱步的男人吸引了注意力。这人个子不高,削瘦,长着尖下巴,此时他也正诧异地看着我和福尔摩斯。他就是雷斯垂德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