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经历过了真正的痛彻心扉的痛苦之后,再经历针扎般的疼痛时,甚至连疼痛的感觉都无法再皮肤上激发起来。但偏偏也是因为这样,大典太光世反而有些羡慕大天狗。
羡慕他有鸟儿般的翅膀。
羡慕他仍然能愤怒能伤心。
羡慕他……五官长得清秀柔和,只要换一个稍微温和一点的表情,大概又会数不清的漂亮姑娘愿意溺死在他的温柔里。大典太光世就像是另一个极端了,不说话看着凶,说话看着更凶……没准,幸好审神者走的早,万一真要在一间屋子里相处着,没准晚上醒来看着他的脸都能吓到失声。
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他拉低付丧神的平均美貌值了——
他拉低整个本丸的和蔼可亲度了——
但没办法啊,大典太光世是真·能·驱·邪·的太刀啊。
大典太光世最终将铃音的尸体放进了大天狗的怀里,这种感觉对他而言,也是稀奇,毕竟本丸里大片的和鸟沾边的付丧神都能被他吓跑。大典太光世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带翅膀的生物呢:“这次啊……”
大典太光世将铃音放进大天狗怀里。
“不要再轻易地弄丢她了。”
大天狗低下头,他的下巴紧紧地抵着铃音的额头,他脸上的血,顺着脸颊缓慢划出一条线,然后低落在对方的脸上。如果不是大典太光世听力极佳,也很难听见大天狗的声音:“不、永远不会了。”
大典太光世转身离开。
大天狗在他身后问:“……你要去哪里?”
明明时节还是盛夏的尾巴,然而大典太光世却像是一头钻进了浩荡的风雪中:“本丸。”
第五十四章
时至如今, 大天狗仍然不知道本丸在哪儿。
铃音也从未和他谈起过审神者的一切, 以至于, 大天狗倒了现在也只是将大典太光世当做一个普通的, 意外地被铃音唤醒的付丧神。
什么?
你问鹤丸国永?
——那不是一个更寻常的付丧神吗?
毕竟, 妖怪虽然种类众多, 但也分罕见,烂大街和更烂大街, 大天狗算是罕见,但天狗这个族群却不是那么罕见;而付丧神则算是烂大街中的烂大街, 毕竟,帚神和唐纸伞妖都属于这个别类。鹤丸国永和大典太光世虽然本体是刀剑,但也属于因为被人类用久了,沾染了人之思念,最终化作怪异的情况。
或者说,正是因为本体是难得一见的珍贵太刀,所以比起寻常的刀剑,更容易化作怪异。
那么, 这家伙……来做什么?
大天狗半分也不掩饰自己的敌意:“你过来,是有什么用意?”
大典太光世听到这话就是一愣。
——敢情, 刀剑付丧神守着他的审神者, 还需要用意?这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