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是布鲁斯和提姆都提前准备去田纳西州,见提摩西的日子。
阿尔弗雷德已经提前给蝙蝠侠和罗宾定了邻座的机票。
但是,坏消息:因为杀手鳄造成的那些伤口,提姆半夜发烧了。
阿尔弗雷德给他准备了特效退烧药、清水,同时顺手关掉了提姆床头的闹钟。
这就导致提姆错过了早晨的机票,没能和布鲁斯同一班机出发。
早晨五点,布鲁斯起床,在蝙蝠洞里给自己做了需要的面部伪装,拿起了火柴马龙的相关材料。
没错。“火柴·马龙”这个名字,就是蝙蝠侠此次出行的假身份。
早晨八点钟醒来,提姆猛然俯卧撑起——他的伤几乎都在背上,昨晚是趴着睡的。
一看床头闹钟,提姆匆匆跑下楼。
“阿尔弗雷德,帮我追加一张今天去田纳西州的机票……”
老管家没有回答,他在见到提姆第一面的时候,就不急不忙地往他手里塞了一个爱心三明治、一盒牛奶,还有一个收拾妥当的背包。
“这是您的早餐,包里是您的伪装身份,背包夹层里有您的退烧药,如果感觉不舒服,就吃一颗。”
见提姆拆开三明治的包装,乖乖咬了一口,老管家这才满意点头。
他变戏法般庄严地拿出一张机票,放在提姆手上。
“这是今天上午前往田纳西州的机票,背包里还有今天的返程票。等您吃完早餐以后,我开车送您去机场,时间上正好来得及。”
提姆顿时松了一口气:“谢谢你,阿福,你至少帮我节省了三天时间。”
他未来半个月的时间表都是满的,任何一个日程安排被打乱,都会面对一系列连锁反应,牵一发而动全身。
所以,今天前往田纳西州,就是提姆的最优解。
可靠的老管家点了点头,神情矜持。他把托盘放回柜子,然后拎起了门口挂钩上的车钥匙。
“这没什么,提摩西少爷。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提姆忽视了阿尔弗雷德笑容中的一抹深意。
好消息:尽管错过了和布鲁斯当邻座的机会,但管家侠还给他的老爷和提摩西少爷准备了其他惊喜。
田纳西州,湖畔。
此时正值上午十一点,就任于bau的提摩西探员独自一人坐在湖边。
他穿着最简单的衬衫西裤,外面罩了一件宽大的风衣。
他腰间随时带着一把上膛的配枪,非常谨慎地关闭了保险。
五天之前,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在湖畔发现了若干尸体碎块。
经过痕迹检测的细节对比,警方认为这是一起连环杀人案。凶手疑似为最近臭名昭著、手段异常冷酷残忍的杀人魔“粉碎鬣狗”。
之所以这么称呼,是因为“粉碎鬣狗”的作案现场非常具有标志性。
他像草原上的鬣狗一样,把受害者分解成无数肉块,有时候连骨头也要砸碎折断。
“粉碎鬣狗”每次下手,都是在荒无人烟的郊外。
这保证了尸体将在几日甚至十几日后才会被发现。
提摩西看过案发现场的照片,说实话,那让人作呕——杀手把那个男孩的内脏扯成无数碎片,警方赶到现场时,尸身血肉已经发酵,乌鸦当着他们面,叼走了一块血糊糊的……
警察里有人刚调入刑警队,当场就没忍住吐了出来。
案子被转交到bau后,小组全体人员飞往田纳西州。
瑞德和摩根去找受害者的家属调查线索。
而提摩西留在湖畔,检查现场,并且试图模拟出凶犯的心理反应。
根据法医科给出的尸检报告,杀人犯应该身高两米以上,肌肉虬结,因为很多时候,他是凭借双手把受害者撕成碎片的。
这名杀手的心理状态极不稳定,拿走了受害者身上所有财物。
按理来说,行事风格如此简单粗暴、外貌特征又这样显眼的杀手,应该很好找。
但截止到目前为止,这已经是“粉碎鬣狗”犯下的第五起案件。田纳西州警察依然没能锁定犯罪嫌疑人。
这也是为什么案子会被呈递到bau的原因。
提摩西认为,在排除了团伙作案的可能以后,应该适当放宽对于外貌或体态的硬性标准,考虑变种人因素。
所以,加西亚如今正在用电脑搜查境内所有能查到记录的、能力和犯案现场近似的变种人。
正在提摩西对着湖水沉思的时候,他听见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
提摩西的手掌无声地滑到腰间的枪匣上。
片刻以后,一个落魄的流浪汉蹲在他的旁边,有些疲倦地打了个招呼。
“今天天气真好,是吧。你是来钓鱼的吗,先生?”
提摩西看了看眼前支起的鱼钩,非常从容地答道:“是的。”
他确实是来钓鱼的。
调查显示,百分之七十的连环杀手,都会在杀人以后重返现场。
他们甚至以其他身份和调查人员打交道、提供虚假口供,就为了享受警方被他们愚弄得团团转的陶醉感。
所以bau小组的成员们,每当在抛尸/案发现场附近遇到“正好路过”的市民,都会下意识提高警惕。
流浪汉似乎没察觉到提摩西的心思。
他的目光在提摩西心口处别着的胸针上停顿了一会儿。
那是一枚蝙蝠形状的蓝宝石胸针,一只银色的胖胖小蝙蝠作为主体设计,白金材料在光芒的照射下流转出富有质感的光辉,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
对于提摩西来说,这枚胸针具有非凡的意义,是他的幸运物品。
每当遇到难以侦破的疑难凶案时,他都会取出蝙蝠胸针,隆重地为自己佩戴上。
注意到对方的视线,提摩西心中的警惕又攀升了一个等级。
粉碎鬣狗拿走了所有被害人的财物。
眼前的流浪汉,他一上来就朝着最值钱的宝石胸针看。
而且,还不止如此。
尽管流浪汉佝偻着肩背,身上穿的也是比身材更大一号的外套,掩盖住了身上结实的肌肉,只有在动起来时能从衣服皱褶的走向上窥得一二。
但据提摩西目测,如果对方站直,身高至少在一米八五以上,体重或许可以达到两百磅。
……非常符合鬣狗杀手的前置条件。
提摩西按在腰间的右手不动,左手则伸向身边的快餐篮子,从里面拿出一个牛肉三明治递了过去。
“上午好,你也来钓鱼吗?”
他可没看见对方手上有渔具。
落魄的流浪汉浑身上下都写满疲惫。他接过三明治,一口就吞掉了半个。
直到狼吞虎咽地把整个三明治都吃光,男人才不舍地舔着手指上的面包渣,长长地叹了口气。
“我在找我的孩子。”
“你的孩子?”提摩西不动声色地打探,“我刚才确实看见有几个孩子从这里经过,他多大,长什么样?也许我正好见过。”
“他大概十四五岁,蓝色眼睛,脾气有点固执。”
流浪汉焦虑地搓着手掌:“我听说附近有杀人魔在游荡,我很担心他。”
找孩子?
一些痕迹表明,受害人在遭遇“粉碎鬣狗”的起初,并没有对这个杀手太过防备。
bau推测,“粉碎鬣狗”一定有什么方式,能让人在他看到他的第一眼降低戒备心。
一个急需帮助的男人、一个寻找孩子的父亲,听起来确实是个好方式。
提摩西继续追问:“你的孩子,他叫什么名字?”
流浪汉明显地犹豫了一下。
“……比利,他叫比利。”
“我刚刚确实见过一个和你形容非常相似的男孩,但他不叫比利,他叫杰克逊。”
流浪汉飞快改口:“那就是他,他叫杰克逊。”
微不可查的“咔哒”一声,提摩西的右手在外套的遮掩下,轻轻拨动了配枪的保险。
“先生。”提摩西沉下语气,“你的孩子究竟叫什么名字?看你的表现,实在很难相信是个好父亲的样子!”
“……”
听见这话,流浪汉像是被抽干了浑身的力气,颓唐地把脸埋进掌心里。
“被您看出来了,先生,他确实不是我的孩子。”
男人的声音闷闷地从手掌的缝隙里传出来,瓮声瓮气,听不出是否在哽咽。
“您知道,我是个流浪汉,那孩子也是。他原本是个孤儿,寄养家庭对他非常糟糕,他才从家里逃了出来。”
“……哦。”
面对这个出乎意料的发展,提摩西一下子梗住,过了一会儿,才吐出一个单音节作为回应。
“粉碎鬣狗”的作案现场,有很多难以造假的细节,都表明他是一个低智商的家伙。
而眼前这个流浪汉,就算是在故意表演,侧写也有很多不相符的地方。
更何况,流浪汉口中对于那个逃跑男孩儿的叙述,非常巧合地触及了提摩西内心深处的秘密。
流浪汉终于把头抬了起来。
他眼眶微微湿润,抓着提摩西这个不认识的陌生人,对他悲伤地喃喃嘟囔。
数不清多少次,提摩西从受害者家属那里看见过类似表现。
当人的情绪和压力积累到一定阈值时,说话是很难顾忌场合的。
就像是面前的这个男人。
看起来,他对那个和他一起流浪的男孩感情很深。
“我第一次见到那孩子时,他身上有很多鞭伤。他像是受过伤的流浪犬,警惕、戒备、稍有风吹草动就草木皆兵,不肯告诉我他的真名……”
每说出一个形容词,流浪汉就在暗暗窥扫着提摩西的表情。
男人那对不修边幅的眉毛,恰到好处地为他的观察提供了掩护。
在提摩西不自觉绷起肌肉时,流浪汉又抛出一个如同炸.弹般的惊人消息。
“那孩子跟我说,他寄养家庭里的男主人很喜欢孩子……你知道的,那种喜欢。”
“!!!”
提摩西的瞳孔猛地扩张放大!
此刻,他眼角肌肉锁紧,皱起鼻子,嘴唇拉长的同时抿紧。
这样的微表情,说明他此刻的愤怒里,带着感同身受的深恶痛疾。
流浪汉悲哀地说:“我不知道你能否想象出那副场景,先生,我捡到他时,他身上到处都是血……”
提摩西语气硬邦邦的。
明明只是个简单的短句,每个单词却都被他说得像是砸向湖心的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