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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有时人聪明过了头,便会是自找苦吃,因为他们太聪明,总以为万事都瞒不住自己,却不知,有时太过自信,便会自己坑自己。

从前的魏无羡如此,今朝的魏婴也是如此。

魏婴方将那针接在手,便觉自家被那黑暗与极致痛苦所包围,那些关于“训导”的记忆气势汹汹而来,让他几乎失了神志。

原来,原来他对狗的畏俱不仅是源自那四年乞讨生涯,还有虞氏训奴者对他的“教导”,那些关于“忠心”的训诫。

原来,他不是讨厌规矩,是因为下意识厌恶那些训诫,所以才格外讨厌规矩,总想去破坏。

原来,他不是天生喜欢下水采莲蓬打山鸡上树摘枣,是因为只有下到水中才会逃恶犬的追咬,偷鸡摸枣上树,才能安全,才能吃饱肚子。

原来……,他就是个不识好人心的,混蛋!

“老爹,我错了……”

魏婴眨巴着眼,可怜巴巴的望向聂怀桑,象只抓坏主人心爱图画的猫崽子,摆出副讨饶任打模样,以求哄得主人消气。

消气?聂怀桑的气是那么好消的?

当日魏无羡一句“奸邪”,聂怀桑就能忍心袖手,生让魏无羡后悔一辈子,今日若非为蓝湛,也不会管魏婴的事。

所以,聂怀桑转身就哄蓝湛休息去了,把魏婴撂给余千海父子手上去,他老人家,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