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个『四』字江彦亭是清清楚楚的听到了,这下板上钉钉了,主角受暗恋的那个男生,正是攻二。
如果是在原文里,这时候攻二应该陷入了巨大的甜蜜,以为主角受很快就会找到他,然后他会对他说,傻瓜,其实我也早在那个时候就喜欢你了。
接着两情相悦的人就会开启一段甜蜜爱恋。
然而被巨大喜悦冲昏头脑的攻二忽略了一个细节,他早就不打篮球了,主角受又怎么会在大学的篮球场上疑似认出了他呢?
显然是认错了人。
接下来的剧情是主角受以错认初恋之名,招惹上一个校霸痞子,跟那个人一来二去的产生了一段爱情纠葛。
而攻二则成了最大的小丑,满心欢喜等来心上人误撩了别人的一场空。深受刺激之下,他决心要把人抢回来!
遂与那校霸痞子展开了一场争夺主角受的狗血大战。
虽然这个走向是评论区会喜欢的,可这次攻二的人设太好,评论区的“妈妈”们都先入为主的稀罕他。
大家对剧情走向也是很敏感的,知道误会要来了,纷纷发表重要讲话:
“啊!!!我喜欢这个女婿,不要换攻行不行求求了,让我安心买这个股。”
“楼上的你搞清楚,我们一切以洛宝的利益为先,谁在乎你喜欢哪个攻啊,跟攻共情的脑子都有问题。”
“同意!不要对男人抱有幻想。不过这个攻二确实还不错,80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