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在“民收民解”的制度下,别看泥腿子出身的朱元璋把赋税定得低,老百姓的负担可一点都不低。这中间还会有里正、粮官层层加码、级级盘剥,以至于底层百姓苦不堪言。
后来,大明朝终于出了个猛男,在十一年前将田赋、徭役、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并推广到了全国。
没错,这个猛男就是内阁首辅张居正。
张居正的一条鞭法,不仅将实物税改成银两,还将“民收民解”改为“官收官解”。只这一条,这位内阁首辅便功德无量。当然,一条鞭法的好处还远不止此。“将田赋、徭役、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这句话里的利害还有许多。
首先,“田赋”中的“田”,指的是田租,它一般会按照地里的粮食产量来收。当然,唐代的统治者犹嫌不够,在田租里又加了地税,即土地使用费,一块儿算在了“田”里面。
至于“田赋”里的“赋”,指的是人头税,家里有几口人就要交几口赋,可以把它看作是一项根据年收入而征收的税。在过去,人口就意味着劳动力,既然有劳动力,统治者就默认你有收入,有收入自然就得纳税。至于这个劳动力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有无残疾能否劳作,则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
比如汉武帝时,口赋的征收不分男女,三岁起征,每人每年二十三钱。这简直是在逼人杀子杀女、杀病杀残。
接下来,再说说徭役。一言以蔽之,徭役就是统治者强迫平民提供的无偿劳动。什么铺桥修路、运送粮食,冬天掘冰、夏天烧炭,给官爷抬轿,给宗亲看坟,戍边远征更是理所应当,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征不到。
对于普通农民而言,一个被征走做徭役的壮年劳动力不仅意味着那人会在一年半载里没有任何收入,也意味着他家里的农活儿没人干。若是碰上像李三娘这样只剩老人小孩的家庭,那更是要把人活活愁死。
田赋徭役之外,朝廷还有各项“杂征”,老百姓还需面对贪官污吏的压榨剥削,以及各类天灾人祸。底层小农没有任何福利措施兜底,但凡遇上什么意外,真的很容易破产落得个卖儿卖女、家破人亡的境地。
张居正将田赋、徭役、杂征总为一条后,除了使征税的流程大大简化,不想服徭役的人还可以另外缴钱,由朝廷雇人代役。至于一条鞭法是怎么触及到了官绅地主的利益,导致它在初期推行时困难重重,就不得不提到“按亩折算”这四个字了。
按亩折算,指的是将老百姓应缴的人头税分摊到“田亩”里。因田亩就是旧时代最大最重要的资产,这项改革意味着朝廷不再按照“年收入”征税,而是按照“资产”收税。
想想看,在这样的一个时代,谁能拥有大量的“资产”?那肯定不是冯家湾这群平头老百姓啊……
当然,这个时候的“按亩折算”还不彻底,真正的“摊丁入亩”,还得等到雍正那会儿。中学课本里说啦,“摊丁入亩标志着中国实行了两千多年的人头税的废除。”
盛无崖一直觉得,粗暴地按人头,也就是按年收入收税其实挺不公平的。有的人家里可能真的有十几口人,但他家的收入并不见得高,甚至还在贫困线挣扎。有的人家里可能只有一根独苗苗,可这根独苗苗拥地千亩,躺着就有大笔银钱入账。
“按亩折算”毫无疑问可以遏制贫富分化,将税收的重心转移到官绅地主身上,快速充盈大明朝岌岌可危的国库。可官绅地主又不是软柿子,岂能甘心就这么被人狠狠咬上一口?所以张居正死后不仅被抄家,还被挫骨扬灰,家人不是饿死,就是流放,结局十分凄惨。
在盛无崖最初生活的那个世界,也有类似于按“年收入”征取的“口赋”。至于那个时代的“资产”,当然已经不局限于田亩,而是田亩之外的其它东西。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可能就是房子……说到这里,大概就能明白,为什么“房产税”提了那么久,施行起来却千难万难。
毕竟似张居正这样的猛男,一朝一代能出几个?
此时此刻,托了这位张文忠公的福,冯家湾的人既不用一年交两次税,还能把卖玉米得来的银钱拿来抵役,用不着离家千里去什么犄角旮旯的地方服徭役。
十月,当县里的吏典进村后,冯家湾所有的村民都聚集到了里正家,排队纳银。李寻欢下意识地想知道一条鞭法在基层的执行情况,请求棘大夫交税时务必带她同去。虽然“李二娘”从未讲明过自己的真实身份,但盛无崖心里门儿清。她非常欣赏这位探花郎对百姓的忧心,拍了拍胸脯承诺道:“你放心,到时候一定带你去凑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