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是……准确地说他认识苏燕婷。所以能不能麻烦你……帮我这个忙呢?他找苏燕婷有要紧的事情。”

“这……”她仔细想了想,回答道:“好吧,吃过晚饭后再打,现在我爸应该还忙着谈生意呢!其实我爸前几天还建议,让我们在国庆节期间到上海去玩一次呢!干脆借这个机会,和你朋友一起去上海怎么样?我是在上海长大的,到时候我做导游,带你去外滩、南京路、城隍庙如何啊?”

“不,不用了,我想怀月的事情不解决,我还会暂时在摩胜市继续待下去吧……你放心吧,曼馨,过年的时候我一定陪你回上海,好不好?”

曼馨顿时很扫兴,把目光又移回电视上去了,心里还不停地犯嘀咕:鬼才相信你们是普通朋友,普通朋友至于你那么尽心尽力吗?只怕要我找苏伯伯的女儿,也和这件事情有关系。好,我就先拖上一阵子,看你答不答应我!不过,后天就是国庆节了,得加快动作才行啊!

韧秋明显感觉到曼馨有些不高兴,也又不知道如何安慰她才好,而且看她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估计也不会听他说话,只能回房间去了。

晚上,反复端详着这封信的翔汉,躺在床上静静地沉思:到底是谁呢?会不会是那个人?可是……算了,先确定是不是有那么一回事再说好了。希望韧秋能快点问出个结果,好让我可以早日得到答案。不过,就算真见了面,她也未必肯告诉我当年是否的确发生过那件事情。不过,如果的确是那样的话……

第十二章 跟踪

这天晚上,灵裳回到家里后,依香告诉她:“大嫂,今天我上班去的时候,感觉好象有可疑的人物在盯着这里,而且我上下班都有被人跟踪的感觉……我在想,要不要报警啊?”

“这……你确定吗?”

“应该是的吧?反正我有这种感觉……”

而在这夜晚,蓦然站在家里的阳台上,看着夜色,依然在想办法解释那些难懂的日记。

他思考着:如果只是日记本身的问题,杀死了怀月后必须要将日记拿走的话,那么有一种可能就是……怀月在临死前,将凶手的名字或者某种线索写在了日记上面,但是如果这样,那昭宇为何要撕下那毫无意义的一页呢?也无法理解怀月的遗言。如果是写在日记合起来以后的书页一侧,那么撕下一页还是没有意义,更何况这样根本无法理解凶手保存日记的原因。他还考虑过一种可能,就是那本日记是凶手的,凶手将自己的日记借给或送给了怀月来写日记,那么一来的话,自己的日记出现在凶杀现场,就有可能被怀疑,而不丢弃也是为了不让别人感觉自己的日记遗失显得不自然。可是,这个解释很牵强,有许多疑点依然无法吻合,包括不存在的凶手一说,撕下日记纸的问题。

但是,至少凶手能够知道怀月在写日记,而怀月没有把自己在写日记的事情告诉哥哥和其他的除凶手外的朋友,那么这个人和她是很值得信任的朋友。而且这本日记是在她被杀的那段时期发售的,换句话说是刚买的。但因为这日记如今已经绝版,也不可能查出来。既然刚买不久,那就是突然萌生出写日记的想法。估计她可能是遇到了某些让她感觉有必要记录下自己心情的事情发生,那么,也许凶手就是让她产生出了心情的人,甚至可能日记是她陪伴凶手一起购买的。莫非凶手是担心,当时找到了日记,在进行调查的时候发现他(她)陪伴死者一起购买日记而被怀疑?毕竟那日记的存在只有凶手知道,而且日记明显记录了怀月当时痛苦不堪的内心。如果是因为这样而怀疑凶手的话……也勉强说得通,可是这样依然解释不了凶手至今还保存日记的原因。

还保存日记?莫非是不能丢弃掉吗?如果丢弃掉了,就会被人发现自己是凶手吗?可是一本日记而已,就算说自己是故意丢弃掉它,随便编造一个理由也可以,为何保存到今天呢?即使怕人捡到,也可以烧毁日记。除非……那本日记里有着必须要保存下来的东西吗?而且只能保存在日记里面。莫非这文字中隐藏的玄机对凶手有有利的一面?不对,文字只要摘抄就可以记录下来,不需要非把日记保存下来不可啊。无论怎么想,也想不出来他(她)非保留下来日记的理由不可。

昭宇他,会不会只是从凶手家发现了日记,就认定对方是凶手呢?这也不现实,他在打给了灵裳的电话里说明他理解了“不存在的凶手”的含义,而且凶手只要解释一下这是当初怀月送给他的,那也可以蒙混过去,当时怀月没有告诉任何人日记的事情,所以没有从她的遗物中发现日记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只靠日记出现在凶手那里并不能证明凶手。即使昭宇急功近利地下结论,他刻意地撕下一页日记的做法却又很睿智,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突然,蓦然想到了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