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在不久前开始的冬集铨选中,李潼提议集英馆诸学士的观历注入官资中,却遭到了选司与宰相们的反对。至于理由,则就是集英诸员虽伴驾近侍,但却功不彰于朝轨、事不明于典章,凭幸注资,恐乱选法!
朝臣们反对理由也很正当,集英馆眼下只是近侍备问,甚至连真正的侍臣都算不上,两名学士李峤与马怀素都是以别职在馆,下属的馆生有的干脆连正经官身都无,也实在是无从注历考核。
若连这样的存在都纳入官资之中进行铨授,那选法的标准就遭到破坏了。如此官资的含金量完全无从体现,难免会遭到鱼目混珠的讥讽,甚至还不如摆明了走后门的斜封官。
哪怕身为帝王,也有绕不开的规矩,制度之所存在,意义不只在于能否切实执行,更在于提供了一个行事的是非标准。
这里面也有一个比较显著的例子,那就是早年的宰相刘祎之。
刘祎之北门学士出身,原本也算是女皇心腹,却在武周革命前夕因为反对武则天称制而遭到杀害,临死之前还要说上一句“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
人的身份立场不同,所秉承的坚持便不同。刘祎之北门得幸,高居宰执后便要维护中书、门下的制度。虽然最终难免一死,但由此一言可以宣告他是遭到了冤杀,而非确有其罪。
李潼这一次之所以能一步到位的设置勾院,且不遭到宰相与群臣的反对,一则是勾院所处理的乃是旧体制不能处理的新问题,二则此事的确迫在眉睫、事关重大。
如果没有这些条件的存在,眼下朝堂中怕就要出现两三个犯言直谏的人,甚至就连朱敬则这个坚持原则的宪台长官怕都要抗拒任命。
大唐官制完整,想要进行全面的改革并非朝夕之功,而且在没有切实需求的情况下,也实在没有必要过度残害原本就已经存在且尚能运行的系统。
无论枢密院,还是新设的勾院,李潼主要的意图还不是设立新的机构,而是给朝廷灌输一种理念,那就是遇事置院、连署办公,绕开原本程事繁琐的刻碎治事,削减行政的成本,提高办事的效率。
至于院这种新的行政单位究竟要设置多少,不必刻意的去追求,遇事则置,大臣领衔,事了则罢,悉归本署。只有遇到了频繁产生的相同事务需要反复设院,才最终考虑作为常设的机构保留下来。
眼下中枢制度还需要进行调整,所以院的设置与罢除以及相关事员的任命,自然掌握在李潼这个圣人手中。未来中枢调整稳定下来,可以渐渐的分拨给政事堂。
早朝结束之后,圣驾回返内朝,并在内朝延英殿召见诸宰相并台省官长们,继续商讨事务。
这种情形,又可以引申出一个中晚唐比较重要的决策制度,那就是延英奏对。
中晚唐时期,地方藩镇割据,中央权力衰弱,皇帝又常受太监挟持,政事堂作为国家政令最高决策机构早已经名存实亡。皇帝便常在延英殿召见宰相并大臣,商讨并决策国务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