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页

梁阿水一听就蹦起来:“直娘贼,爷爷要亲手剁了这帮贼性不改的家伙!”

“军主在此,休得放肆!”郑渥喝住梁阿水,面色肃然向狄烈行礼,“请军主决断。”

狄烈沉默一会,下令:“各船留下必要的守卫与船工,其余士兵,全部上岸集结。”

就在原韩世忠水寨前的河滩上,天波师二千五百士兵齐列滩头,江面上各船只尚有千余军兵船工,也齐齐挤在船舷处,数千人俱不发一声。就连其中五十艘俘虏船,近三千俘虏,也都挤做一团,偷偷透过船舱缝隙向滩头窥探。

滩头之上,一十三名天波师违纪士兵,俱被五花大绑,一排跪在河滩乱石上,面朝大江。

军令官一一将十三名违纪士兵的职务、所属营队、姓名报出。这十三名违纪士兵多为个案,分属不同营队,职务最低的,是一名入伍不久的辅兵,职务最高的,竟有一名副都头。

狄烈与天波诸将端坐于一侧,一个个面沉如水。

军令官念完名单后,向狄烈请示,如何处置。

狄烈缓缓道:“我虽是天诛军主,却也大不过军律,军律上规定如何处置,便依律而行。”

军令官道:“军律第七条规定,窃取军备物资者,初犯,杖脊二十;再犯,斩首。此十三人皆为初犯。”

在古代军规十七禁律五十四斩中,第十条禁律,第三十五斩为“窃人财物……此谓盗军,犯者斩之。”不过在实际执行中,也会依据事件性质与窃取财物的多寡,适当量刑:轻者鞭笞杖脊,重者贯鼻穿耳,数目巨大,斩首不贷。

天诛军的军规有所增减,并且分战时军规与平时军规两种情况。平时军规的惩罚较轻,只要不是严重违规或累犯,一般不会重罚,比如洗全队军靴与洗涮全队马桶就是其中一种惩罚措施。而战时军规就要严厉得多,斩首亦不鲜见。

“贯鼻穿耳”这一条是狄烈在审核军规时划去的,他认为军人可打可罚可杀,但不可侮辱。所谓“士可杀,不可辱”,这“士”,在天枢城中,不单单指士子,也指士兵。

狄烈点头:“依律执行——不过在此之前,我要跟他们说几句。”

看到军主那犀利的目光一一扫过,十三名军士齐齐愧疚低头。狄烈走到那副都头跟前:“我认得你,当日在开封之战时,你还是个队正,颇有战功……你也是个老梁山了,平日没少培训吧,怎地干这等糊涂事?”

那副都头恨不得地下开条缝,痛悔不已:“军主……俺纵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打军资的主意啊!俺是在捡拾泥沼中遗漏的饰物时,左右无人,俺一时糊涂,迷了心窍,就……军主,俺认罪受罚,绝无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