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旭停下在她身体上游走的手,皱起眉头来。顺着师诗的话,他已经想到他那个好武的兄弟。
倘若他要是在黄沙城的比武里压了魁的话……
这当然是个问题,倘若真被赵伏波得了魁的话,好么以后家里的武艺还用较量吗?
哪知他因为这件事停下手的时候,怀中的师诗却不依的催促起来。她轻轻扭动了一下身体,这一下赵旭手中握着的温香暖玉一样的宝贝,真的像兔儿一样动了起来。
“大郎……”
轻轻的声音像是唱歌,又像是在埋怨不会痛人的情郎那样。这些事情都使赵旭的身体起了巨大的反应,他不再想下去,反而只是匆匆的做了一个决定。
“那个混蛋在山上逃过一劫,那么这一次无论如何也放他不过!”
既然有了决定,他认为自己也不该让这个刚上手的姨娘等得太久。
“诗姑娘,我们还有时间,回头得了空,我给疾风庄送封信去!”
不久之后,当下午的阳光几乎从天空里直直的洒下来时,一只主人不懂得爱惜的鸽子在暑热中冲上天空。
虽然它眷恋着近海地区的湿润和凉爽的气候,但它不得不开始自己的使命。
疾风庄距离黄沙城并不遥远,不过几十仅是的路程,对于平均每小时飞行七十多公里的信鸽而方,实在不算是什么遥远而疲惫的旅途。
不久之后,消息就来到了赵无极的手中。在没有展开信息之前,他正在训斥疾风庄里散养马匹的人。
“什么,那是马王的种?你这个混蛋……”
天马,现代称阿哈尔捷金马,在历史上大都作为宫廷用马。亚历山大、马其顿、成吉思汗等许多帝王都曾以这种马为坐骑。
在中国历史文献中,阿哈尔捷金马被称为“天马”和“大宛良马”。而与当地良马(阿拉伯)马杂交,不过是赵伏波父亲交给疾风庄的任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