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两种马的杂种品种,被赵伏波的父亲赵纬南定为马王。
“是……是庄主……它牙口还小,还不能……”
马夫头用嚅嚅的声音解释着,他想说马王的种,天生就是马群里的头。其性如烈火快似闪电,而且主要作为种马的它们,也就放养在马群里充当头领。
根据现代科学的研究,速度最快的马是纯血马,一分钟能跑行千米。汗血马奔跑速度较快,跑完一千米仅需一分零五秒。
“滚、滚滚……滚蛋……!”
赵无极烦躁的挥了挥手,直觉中认为自己的中的这份消息可能更加重要。
至于那匹已经被赵伏波糊里糊涂讨走的马王,他打算等下次回黄沙城的时候再说。
当他展开信鸽带来的小纸条时,他的恼怒不翼而飞。因为刚刚的苦恼,恰恰被这份情报给解决了。
他把手中的小纸条撕成碎片,接着吩咐亲随。
“去给我把萨福万(古代阿拉伯岩石名)叫来!”
“是,主人!”
等亲随出去之后,他故做庄重的神色突然之间变成了某种得意。
“哼,终于有机会干掉这个小杂种了,没有了他的话……”
一想到倘若没有了赵伏波,那么其他三个庄主恐怕也就没有什么指望了。
将来强把舒钰娶成子妇(儿媳妇),有了舒庄主与哈桑的支持,一个魏臻又能翻得起什么大浪。
到时只消联合几路人马,不用逼近,想必三娘那样聪明的女人,就应该明白,她该如何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