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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日,好可爱。

凌奚月沉迷夺嫡,无心风月,视美人如红粉骷髅,看一条狗倒是眉清目秀。

如果换在平时,他这会儿就该在内心感慨“不如撸狗,搞事情不如撸狗”了。但这一次,他却意外地踌躇一瞬,提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话题:

“我这次去往青城,原本是想打探清楚‘穷奇’一事,日后将消息送给大哥的仇人,也好给他添些麻烦。只是,我没想到……”

回想起方才齐家那一幕,凌奚月一手按着眉心,抿出个半带无奈的苦笑:“没想到,我这边还没问完,那边苦主就杀上了门,好生厉害,当场把齐三和崆峒老儿都给废了。若是我跑得不够快,下一个被废的就是我了。”

“这么厉害呀。”

博美一吐舌头,“废了也好,老色狼一直看不起你,偏心着呢!他也不想想,要不是大少爷故意害你,让你流落黑市,被人剥去了身上的鹓雏血,你又怎么会比不过大少爷。以后要是你们相争,他肯定帮着……”

“嘘。”

凌奚月伸手按住狗嘴,“说什么呢。我怎会与大哥相争?只不过,如果他自己绊了一跤,跌出个好歹来,凌霄城不可一日无主,鹓雏后裔不可一日无君,我取而代之也是自然。”

他还不至于像齐雨薇一样,做那种亲自下手的蠢事。

只不过事成以后,要怎样慢慢料理那位大哥,就是另一桩事情了。

“对对,就是就是。”

博美是个标准小狗腿,一个劲儿地冲他摇尾巴,“对了阿月,大少爷的‘仇人’,是个什么样的人呀?你不是说‘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想要与他们结盟,一起对付大少爷吗?”

凌奚月一脸为难地揉了揉太阳穴:“这个啊……”

这个啊,是真的不太好办。

他原本打的主意,是找到“穷奇”之祸的受害者——尤其是童氏遗孤,悄悄将幕后主使的消息透露给他们,点一把火,扇一阵风,怂恿他们去烧凌大公子的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