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腰带看上去平平无奇,然而仔细一看,那窄腰带之上,竟用暗纹绣着祥云纹样,阳光一照,流出一段乌光,腰带正中,坠着一颗墨玉珠。
至于绑头发的发绳、收紧的袖口、脚上蹬的官靴,乍一看没什么光华,仔细看,也能看这料子、这做工的不同凡响。
此人正是叶孤城。
温玉小姐一出城,就瞧见了他这幅打扮,她也明白了,叶孤城说要准备东西,是要准备什么东西。
叶孤城一向以白衣示人,像这样子穿黑衣,却是从没有过的。
白云城主叶孤城,在江湖上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虽然见过他真人的人不多,但白衣、剑术奇佳、眼神睥睨——这几个特征加在一起,想让人不联想到他,实在很不容易。
但是呢,他们如今又是要暗搓搓地混上一条船的,最需要低调,若在船上被人认出针对……
说真的,面对浩瀚无际的大海,所有人都是渺小的,包括叶孤城。
若在海上被人暗算,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他只想了一想,立刻就决定隐姓埋名,暗中行动,故而才换了黑衣。
俗话说,女要俏,三分孝,男要俏,一身皂。这叶孤城换了黑衣,身上那种缥缈仙气褪去,而所有江湖人都会具有的那种、原始的血性已展露无疑。
他的黑衣合身且窄袖,倒是更能显出这人经过充分锻炼的身体,肌肉均匀有力,腰身虽瘦,却具有强劲的腰力。
谁也不能否认,这黑衣青年人的皮肤苍白,似是久不见阳光所致,但谁也不能否认,这人周身萦绕着一种蓄势待发的悍力,虽冷,却充满了热力。
这样子……反倒感觉是落了地,多了几分人的味道。
温玉从没见过这幅打扮的叶孤城,于是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出生于现代的女孩子,看人的目光总是少几分畏惧、多几分热情的攻击性的。
温玉小姐也不例外。
叶孤城面无表情地抬起头来,那双冷眸正好对上了温玉带着笑意的绿眸。她似乎十分满意自己这幅打扮,猫儿一样的眼睛里饶有趣味,见他的眼神凝在她的面上,也不闪躲、也不羞怯。
她歪了歪头,眯了眯眼,唇角对着他慢慢勾起,脸颊处还浮起了两个小小的酒窝,目光慢慢自他面上下移,落在了他的喉结上。
叶孤城眸光一闪,已别开了眼,喉结上的皮肤忽然好似受到一种微妙的刺激,一颗颗的小疙瘩,已慢慢地浮出。
他负手而立,看着远处的游人,道:“这般变装,应没有问题了。”
温玉双手抱胸,又上上下下把他仔细地打量了一遍,道:“我看现在,谁也认不出你是白云城主了……不过你的剑招一出来,这应该还是瞒不过的。”
叶孤城道:“不是问题。”
温玉:“??”
叶孤城淡淡地道:“见过我剑招之人,已永远没有机会告诉别人了。”
——因为他们绝不可能活着离开!
温玉一时语塞。
她点了点头,表示认可,又道:“可是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你想过没有。”
叶孤城道:“什么?”
温玉道:“这一路上,一定会有人问出你的名号来,你这样的人,往那里一站,也不像无名之辈,别人问起,你要怎么说?”
叶孤城道:“我自有说辞。”
温玉点头,不再多纠结,只说:“既然如此,我们出发吧。”
对于文化、经济重心一向在北方辽阔平原上的中原王朝来说,极南之地的人,自古以来就被视作是蛮夷。
北方人认为南方的丛林里充满了毒虫、野兽与瘴气,在这里生活的人,日日夜夜被瘴气所毒,以至于连体质都发生了变化,甚至有人记载,来自岭南地区的人,只要吐一口口水,就可以让树木枯死,让天上的鸟儿咕咕坠地。
所以这里自古以来都是官员流放的目的地,而且——朝廷的控制力很低。
王朝繁盛之时,朝廷的控制力都低,更不要说如今这个乱糟糟的世界了。
叶孤城和温玉是夜间赶路,白天休息的。
一来,越往南走,日头越毒辣,白天赶路确实吃不消;二来,温玉小姐不想骑马,只想骑扫帚。
她当然邀请叶孤城一起来骑扫帚了……但叶孤城诡异地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毫不留情面地拒绝了。
好叭,那他自己骑马吧,她在上头兜兜风。
所以这一路就走得格外的慢。
也正是因为这一路上都走得很慢,温玉这才见识了,什么叫江湖……
江湖就是各种门派、各种山匪水匪,什么十二连环坞、什么太行五剑、太原八义、五鼠、丁氏双雄等等等等,街上走的行人,手持刀剑的,恐怕得有一成。
十分之一,这是多么可怕的犯罪率啊!
总而言之,一个时代之所以英雄辈出、恐怕也与这时代的乱也是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