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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看起来像是鼓励百姓猎取私人奴隶,唔确实很像,但实际上却有很大的不同。

首先就是这些弄来的‘野人’,虽然要为主人服两年劳役,但他可不是终身奴隶啊,罗冲可是给他们提供了上升渠道的,只要干两年活,就能成为汉部落的正式‘国民’,享受和其他公民一样的待遇和社会义务。

可不要小看这一条规则,看起来简单,其实包含的内容极大。

大多数人一说起奴隶,想到的都是干不完的重活,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没日没夜的干活啊还吃不饱饭,穿不上衣服,衣衫褴褛,面黄肌瘦。

而奴隶主呢,动辄打骂,没完成任务不是不给吃的,就是皮鞭伺候。

但是有了这条‘野人’的上升渠道之后,给主人干完两年的活儿,他就能升级成为和主人一样的汉部落公民,享受和主人一样的权力。

那么问题就来了,只要你这两年没打死他,一旦让他成了和你一样的人,你知道他将来会混成什么样,万一他有本事,当了官呢,或者他自己没本事,但是他的孩子当了官呢,等他有权有势之后,他回来还不想着法子的报复你,把你折腾的家破人亡?

反过来说,如果这两年服役期,你对他很好,让他也在汉部落有了家,将来万一他出息了,说不准还会报答你的恩德呢?

这样一对比,你还敢虐待这些给你干活的‘野人’吗?虐待了他,非但没有什么好处,还会给自己结仇,只有傻子才会这么干吧。

最后一条,就是要防止公民隐瞒自家‘野人’的数量,或者隐瞒自家‘野人’的服役年限,导致出现养私奴的现象,扣留‘野人’一直为自家干活,不让他升级为公民,对于这种情况,罗冲也有一套相对应的法律来约束。

首先,你从外面弄来了野人,必须先到官府报备,给这个野人注册临时身份证,并记录他的服役期限,在谁家服役等等,这些基础信息。

如果有敢瞒报的,可能你瞒得住官府,但是你瞒得住跟你隔着一个墙头的邻居吗?

在编之民按照军事化管制,五户为一伍,十户为一什,百户为一里。

如果你隐瞒‘野人’,在家里养私奴,你的四个邻居没有揭发举报,那就一起连坐受罚,一人犯法,五家同罪,看看谁还敢替你隐瞒,自己家多出一个大活人,你前后左右的邻居会不知道?更何况这个人还要时常出入,给你家地里干活儿,这能藏得住吗?

同样,如果一伍全都瞒报,同一个什的人没有举报,那就十家连坐,全什瞒报,同一个里的人没有揭发,全里连坐,里长撤职查办。

当然,一味惩罚是不行的,万一出现那种当官的带头养私奴怎么办?所以还要设置举报奖励。

如果发现谁家养私奴,你去官府举报了,举报人可以获得举报奖励,奖励就是当年的赋税,可以少交一半。

比如按照汉部落410的农税,收了一千斤粮食,要上交四百斤,但是你发现邻居家养私奴,然后你去举报了,那你今年只要上交二百斤粮食就行。

这样一来,前有奖励,后又重罚,谁还敢替你隐瞒罪行?没准到时候就是几个邻居争先恐后的跑去举报你了。

罗冲这围绕着分地的一套组合拳打下来,长远角度上,鼓励了人口生育,短期角度上,可以快速吸收周边人口,等周边的人口全部被汉部落虹吸之后,就可以把这些‘野人’变成的新民向外迁徙,在周围的地方设置新的郡县,派新人去驻扎,然后继续向外拓展。

这个政策说起来也有弊端,毕竟这个时代人口是有限的,但是周围的地方又得不到开发,用这样的政策,确实可以起到快速壮大汉部落的目的,不论是地盘,还是人口,都会井喷式的暴涨,但是越往后,这条政策的危害就越大。

一旦没有新的田地可以分发给百姓,或者‘野人’全被搜刮一空,那么汉部落就会爆发危机。

不过这就是执政的必然性了,世界上没有哪一条政策是一直适用的,只有根据自身的国情,随时调整新的政策就好了,在危机爆发之前,先把它掐灭在摇篮里。

同样,这一套规则也不可能适用汉部落所有的领地,只适合那些农耕的郡县使用,其他不种地的,比如渔民,工匠,放牧养殖的牧人,这些规则就不能硬往上套了,那是不现实的。

所以还要根据各地不同的地域情况,发展地域特色经济,也要制定符合地方民情的法律制度和发展方向。